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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说一下危房倒塌地如何处理

158****7361 | 2018-07-10 15:45:40

已有5个回答

  • 134****6429

    可以找监理单位啥,也可以找开发商的。找政府也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8-07-10 15:55:56
  • 142****3492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的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查看全文↓ 2018-07-10 15:55:32
  • 144****5787

    这个要看是什么样的倒塌房屋,如非农户口农村里的房子倒塌,这个宅基地就会批给别人,拥有房屋的原主人所有权灭失,其它性质房屋倒塌,原则上是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安排

    查看全文↓ 2018-07-10 15:54:57
  • 158****2593

     农村的房子垮了,只要还没有完全倒塌,就可以算危房,按照规定应当经过相关部门评估,基础框架没有问题,可以修缮继续使用用,否则,只能拆除。

    查看全文↓ 2018-07-10 15:54:52
  • 155****2462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7-10 15:54:45

相关问题

  • 一般来讲裂缝是横向的,这种是由于墙体干燥造成的,如果是斜向裂缝,那就要注意了,很可能是地基下沉不均匀造成的,比较难补救,要让物业公司请专业的人员来查看(专家就更要收费了),并做出相应的措施,比如增加柱子等。危险房屋鉴定 3.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4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5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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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向房管局咨询,但律师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帮助,可以和律师电话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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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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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房改造是政府行为,属于政府的阶段性工作,一般情况下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城镇)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村)。 居委申请程序是:农村申请危房改造需要这些程序: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户主可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对初定危房改造对象予以公示后,再填写申请表,并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同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核实。乡(镇)政府调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然后再由县政府对乡(镇)上报的申请材料实地复核,若符合补助条件,将予以批准,并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后,县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竣工后的危房改造项目,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城镇则须通过居民委和街道办事处逐级申报申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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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除危房,人员另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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