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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变国有划拨要什么程序?

153****0683 | 2018-07-12 17:06:31

已有4个回答

  • 145****9593

    集体土地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报经省级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征转为国有土地,再行出让。
    划拨土地经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按规定流程重新招拍挂或直接收取土地出让金后成为出让用地
    备注:集体土地和划拨土地是两个概念,即农村集体土地,为集体所有制,集体拥有所有权,为使用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所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全民所有制(国有),使用人拥有独立使用权。

    查看全文↓ 2018-07-12 17:07:26
  • 147****6174

    1、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划拨方式获取的国有土地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以与政府协商进行土地间的等面积置换,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不具有处分权,处分权就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转让。
    3、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由原做出划拨决定的机关收回国有土地。
    4、土地置换是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要求,以耕地占一补一为前提条件,以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为目标,以土地的适宜性为依据,通过异地调整,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或低效利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整体布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

    查看全文↓ 2018-07-12 17:07:13
  • 151****0942

    需要交土地出让金,是以该宗土地价值的40%来计价的,具体的数额以当地的国土局定价为准。

    查看全文↓ 2018-07-12 17:06:58
  • 157****4685

     1、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条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
      2、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程序。
      第一步:征地告知。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就当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第二步:征地调查确认。
      在征地告知后,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应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
      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听证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可在《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备注栏内书面记载,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四步组织报批材料。
      报批材料主要有:
      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供地方案;
      2、补充耕地证明;
      3、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安置措施的说明材料;
      4、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5、被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要求听证的,听证笔录;
      6、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意见;
      8、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
      9、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10、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 ;
      11、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总体规划图;
      12、补充耕地位置图(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13、失地农民签署的知情确认材料。
      第五步:报批审查
      根据批准权限,根据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的位置,分城市批次用地和村镇批次用地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等形式上报。
      审查并批准用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审查批准,对于程序合法、要件齐全的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对上报的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并批准用地。
      第六步:缴纳有关税费
      用地经批准后,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税费缴清后方可领取用地批文。
      第七步:两公告一登记。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公告期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范围内公告。
      第八步:补偿安置听证。
      被征地农民在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订之前有权申请听证,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听证申请的,应当组织听证。
      第九步:补偿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落实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占地。
      在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时应当除履行上述程序之外,在报批前还需要办理用地预审即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和项目备案、核准即有发展改革部门对该项目的立项。

    查看全文↓ 2018-07-12 17:06:45

相关问题

  •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唯一途径是征收(也有通过国有与集体大宗土地置换,因移民、整体因自然灾害搬迁、国家公共事业用地,但这种情况很少直接牵涉到老百姓个人),当征收手续一整套走下来,非常麻烦,在当地村委会签订征收协议,国土部门要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证明、征地定界成果报告等,要到省国土厅报批……但全国很多地方已经停批。但就说报批后,一般国有土地,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更正规的,还必须要通过公开招拍挂,这原来的土地是不是能给原房主还不一定)。 建议你到当地国土部门咨询,看有没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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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国家征收一条途径,然后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除了价格便宜一点,办理手续和新征一块土地差不多。土地性质:一般情况下集体企业改制的时候,改制文件中对土地的处置应该有比较明确的办法如果没有的话,直接变更为个人是肯定不行的,必须要办理转让手续得交税。如果你只是为融资的话,我觉得变更土地性质根本没有必要。补办出让要花的钱肯定比银行评估后打折所能贷给你的钱高!集体土地证书作为零资产同样可以和房产在一起抵押的!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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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并不复杂,就是镇政府到县级国土局办申请手续,然后组织公开拍卖,同等条件下,原来协商过的公司有优先购买权.然后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公司就可以出租,典当等了.典当是受法律保护的,到期限后,如果无力赎回,就要成为对方土地了,但对方必须到国土部门办转让手续,并且双方的典当合同不能是违法的.镇上拿了拍卖的钱,按地方规定交村经济合作社管理,一般是分一小部分,大部分存入银行,作为村民以后的养老金和每年的分红.如果村民同意,也可进行投资再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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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根据规划需要是可以转成国有土地的,但必须经得国土资源局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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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想将集体土地划拨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将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国有土地方可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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