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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什么时候开始保障性住房

137****4170 | 2018-07-16 00:42:30

已有5个回答

  • 132****8496

    计划于2018年6月底前上线运行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为住房租赁监管服务、住房租赁监测分析、政府公共住房服务、企业租赁服务管理、住房租赁服务共享提供技术支撑。

    查看全文↓ 2018-07-16 00:48:19
  • 133****8770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查看全文↓ 2018-07-16 00:47:09
  • 154****7690

    2018年,青岛市计划实施住房保障7000套(户),其中实物保障4000套,新增货币补贴3000户。同时,青岛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包括新就业大学生、青年医务工作者和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十三五”期间计划实施住房保障6.5万套(户),到2020年力争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3%以上

    查看全文↓ 2018-07-16 00:46:34
  • 159****2282

    我市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一、廉租住房产权归政府或机构所有,以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我市目前廉租住房保障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
    (1)货币补贴,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的保障方式。
    (2)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
    二、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低于市场租金的优惠租价向特定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可租赁的住房。
    三、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开发商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四、限价商品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简单来说就是政府先按一定条件招标,总表单位再按规定建造,并按规定向特定人群销售。

    查看全文↓ 2018-07-16 00:44:52
  • 151****5147

    今年青岛计划实施保障住房7000套(户),其中实物保障4000套(户),新增租赁补贴3000户,截至目前共完成了住房保障2486套户,其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1034套户。
    “今年4月1日起,我市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将市内六区的租赁补贴收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380元放宽到不超过1810元。”崔作表示,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租赁补贴1452户,加起来是2486套户,政府市办实事完成了目标的36%左右,进展顺利。

    查看全文↓ 2018-07-16 00:44:35

相关问题

  • 上厦门市住建部网站看看

    全部3个回答>
  • 咨询房管局

    全部3个回答>
  • 1、申请条件和资格:2018年厦门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主要是面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家庭需满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标准。对于收入和资产也有一定限定:收入和资产有一定的限定,不得高于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其中的收入标准方面,以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7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除此之外,在户籍方面要注意下面这些条件:a、如果是家庭申请,还需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b、如果是单身居民申请,需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2、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2月2日已经完成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3、2018年2月8日已经进行公开摇号,排序在 2000 号以后的属于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的申请家庭才能进入受理范围,正式取得申请资格。4、2018年2月27日至3月26日,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正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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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151宗案件的原告是来自市内几所**的151位教师,被告是海南星辰房地产有限公司,双方于2007年6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中约定在交房后160天内由开发商履行其办产权证义务,以便办理所购房屋产权证过户。2008年1月交付房屋后,由于双方对所购房屋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的性质发生争执,以致海南星辰房地产有限公司迟迟不履行其办证义务。教师们于今年6月向三亚城郊法院起诉海南星辰房地产有限公司要求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并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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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2015〕199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8年第一批轮候分配方案的通知》(厦建安居〔2017〕93号)的要求,2月8日上午对9309户办理2018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的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经公开摇号产生纳入2018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受理范围的家庭共2317户,包括:排序前2000号的家庭2000户和排序在2000号以后属于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的家庭31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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