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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计划安置有房子分配吗

141****0235 | 2018-07-19 13:54:48

已有3个回答

  • 141****0597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10.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6.2万,10年后按每年8.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6、2010年开始实施
      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 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 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自主择业工资待遇:
      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
      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
      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转业
      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
      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
      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
      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转
      同时,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
      6. 在高原、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5年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加5%,满20年的加8%,满25年的加10%,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参加过战役或直接参与过重大抢险救灾工作的军官,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

    查看全文↓ 2018-07-19 13:57:23
  • 147****1490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国发〔1999〕27号)
      现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士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出现役:
      (一)服现役满本期规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
      (二)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的;
      (三)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四)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五)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于继续服现役的。  三、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复员安置:
      (一)服现役满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规定年限的;
      (二)符合转业或者退休条件,本人要求复员并经批准的。  四、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一)服现役满10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未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情况的;
      (五)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五、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  六、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家居城镇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士官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须附本人书面申请。  七、士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要求退出现役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证明,经批准,不满10年的作复员安置,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  八、士官退出现役作复员或者转业安置的,第一期、第二期由团(旅)级单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师(旅)级单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军级单位批准。
      士官退出现役作退休安置的,由军级单位批准;改按义务兵退伍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批准。  九、士官退出现役,由批准单位的司令机关填写《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其中改按义务兵退伍的填写《士官改按义务兵退伍审批表》),发给国防部制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十、作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
      (二)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
      (三)结婚满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
      (四)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  十一、士官退出现役的时间:
      (一)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随时办理;
      (二)作复员安置的,与当年义务后退伍同步进行;
      (三)作转业安置的,按民政部、总参谋部当年的规定执行;
      (四)作退休安置的,在符合退休条件时下达退休命令。  十二、士官复员后,由征集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按退伍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服现役期间,保留承包土地、自留地;中级以上士官复员后,没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重新划给。

    查看全文↓ 2018-07-19 13:56:58
  • 144****2022

     军官转业安置新政策: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官转业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九条“军官退出现役后,由国家妥善安置”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业军官原则上由本人原籍或入伍时所在的地区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市”)负责在本辖区内安置。对有特殊情况确需在其它地、市安置的,可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条 安置转业军官是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省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委所属驻陕单位和军队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都有安置转业军官及其随调家属的义务。各级政府、部门和接收单位必须服从国家大局,克服困难,积极接收、切实做好安置转业军官工作。

      第四条 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省、地(市)两级可根据安置工作的需要,成立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小组,下设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承办军官转业安置的日常工作。

      【章名】 第二章 移交与接收

      第五条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的部署和安置计划,转业军官档案和移交、审查和接收工作,由省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六条 转业军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我省接收安置:

    查看全文↓ 2018-07-19 13:56:24

相关问题

  • 双向选择安置政策。 “双向选择”是指在政府指令性安置计划基础上,符合在城镇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与接收单位双方通过一定形式相互挑选的一种安置办法,它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适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物。 此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单位的用人权、退役士兵的择业权,它不仅为退役士兵提供了更好的就业机遇,而且由于安置政策公开,双方情况公开,供需当面交谈协商,把竞争机制直接引入了人力供求活动中,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就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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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役军人不能享受家乡拆迁安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除而形成的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享有将房屋拆迁付诸实施的权利同时享有给被拆迁人补偿和安置的义务;被拆迁人享有取得补偿和安置的权利,同时享有在公告规定期内腾房让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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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关键看拆迁安置协议上有没有你的份额。2、孩子的份额和大人是两码事情。3、这种情况一般不能放在离婚诉讼中解决。4、需要另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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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拆迁前的房屋权属归于谁,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是原房产的延续,其权属性质并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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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2、咨询当地公证处。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无锡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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