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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年底交房现在想卖能不能卖,怎么卖

137****4019 | 2018-07-29 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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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4989

    您这是属于是二手房交易,严格来说没房本是不能交易的,如果非得卖有购房合同可签约,签个补充协议,等下栋证加急出证过户。还有一种是全款更名,但是事先说明这个不合法,并且买卖双方需全款。

    查看全文↓ 2018-07-29 15:11:29
  • 158****8079

    现房相比,期房转卖起来相对麻烦,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
    一、订购单转让
    这种交易方式一般是上家用少量资金将一些有的房子先行订购,然后将这些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将其订购该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想要买房的人。
    订购单的转让方式大多是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好转让价及其他相关条件后,双方前往发展商处将订购单的购买方名字变换为下家,待发展商与下家签订预售合同后由中介公司将转让价款支付给上家。
    二、办理期房的进退户手续
    这种方式是指上家先行支付一笔**款,与发展商签订预售合同后,将房屋在中介公司挂牌。
    双方签订转让房屋的协议书后,由上家与发展商签订解除合同的退户同意书,并前往交易办理相关退户手续,然后由下家与发展商签订新的预售合同,并将新的预售合同送往交易备案登记,至此下家可将其认可的转让金额交付给上家。
    三、等产权证办下来之后进行交易
    一般来说,这种交易方式应该简单,即上家与下家签订出售协议书,如可交房则先行交房,但不办理相关的手续,待上家的产权证办出以后双方再进行交易。

    查看全文↓ 2018-07-29 15:11:17
  • 141****1455

    可以操作。
    自己筹款或者让下家预付一部分款,先到银行把贷款还清,然后拿房产证凭银行相关证明去房管交易中心解抵押,之后才可以正常交易买卖办理过户了。
    可以卖,如果贷款还没有发放,而且你的购房合同还没有去房管局备案,则可以直接去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原房主所购买的房为新房,只是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开发商还没有向房管局备案,这种情况下新业主直接和原业主达成协议,然后由原业主出面,将开发商处的信息更改为新业主的信息就可以了,这样的交易方式叫“合同更名”,更名后与购新房的政策是一样的。
    如果已经放款或者已经备案登记,则表示产权是你的了,就不能办理更名了,不过这样也不能直接过户,只能是由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要等房产证办妥后才能进行过户手续,其过户手续与购二手房一样。

    查看全文↓ 2018-07-29 15:11:04
  • 136****1470

    期房可以买卖。如果你想卖,有两种方法:1、可以问一下开发商能不能更名,如果可以更名,买方就可以付全款。2、办公证,等证出来了,再去过户,先付一部分钱,等过了户再付尾款。
    你可以求助你的开发商和售楼员,他们是会帮你转让的,再具体的,你的售楼员会告诉你的。

    查看全文↓ 2018-07-29 15:10:50
  • 134****4914

    可以转卖。
    一般程序是:你先收取买方一部分定金,大概在总房价的5%左右,然后和买方签订一份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下一步分两种情况,一,如果你自己能凑到钱,就自己去撤压,然后在开发商那里把原来的合同撤销,让买方与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二,如果你没有能力自己在银行撤押,就联系一家垫资公司帮你垫资撤押,或者与买方协商用买方的钱撤押,后者对于买方来说风险比较大,一般买方不愿意接受,但你们可以以合同约定加上借款撤押借据的形式对事实进行书面凭证。不管怎么撤押,等你从银行撤押结束,一般时间是25到40天,你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就结清了。然后你和买方去开发商那,递交申请,到如果合同在房地局已经备案就要到房地局去申请,受理后公示15天,无异议,注销你原来的合同,开发商与买方签订新的购房合同,你拿到全款,你和买方之间的交易就彻底完结了。记得要在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中写清楚交易结束的标准,和事后他与开发商之间的问题与你无关。

    查看全文↓ 2018-07-29 15: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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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这是属于是二手房交易,严格来说没房本是不能交易的,如果非得卖有购房合同可签约,签个补充协议,等下栋证加急出证过户。还有一种是全款更名,但是事先说明这个不合法,并且买卖双方需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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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卖,如果贷款还没有发放,而且你的购房合同还没有去房管局备案,则可以直接去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原房主所购买的房为新房,只是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开发商还没有向房管局备案,这种情况下新业主直接和原业主达成协议,然后由原业主出面,将开发商处的信息更改为新业主的信息就可以了,这样的交易方式叫“合同更名”,更名后与购新房的政策是一样的。如果已经放款或者已经备案登记,则表示产权是你的了,就不能办理更名了,不过这样也不能直接过户,只能是由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要等房产证办妥后才能进行过户手续,其过户手续与购二手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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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些城市房价让人望而却步,不少人把目光转向价格相对便宜的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去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可能会出现如下一些潜在安置房买卖的风险:(一)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二)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三)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目的了,只能选择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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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1、安置房可否买卖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是否能上市交易;能上市的是可以买的,不能上市交易则是小产权房,不适合买卖。由于是拆迁户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所以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一般都比较长时间才能办下来。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后才能过户而且要补完国有地税;如果你一定要的话**好找个律师给你合同约定。2、拆迁户安置房相对商品房要便宜点,但是有一定的风险。过户的费用和商品房过户费用一样,但是要补完国有地税,这个在交易的时候可以约定由卖方来交。3、如果要想办理购房贷款,必须要有安置房当事人出面,其它人不能代款。买卖的风险是什么?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去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如: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潜在安置房买卖的风险: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发,果如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母的了,只能主张债权了;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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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也有一定影响。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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