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我人没住过,物业需要我交物业费,我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148****5021 | 2018-08-06 19:46:51

已有4个回答

  • 135****3468

    可以,不过要看当地政府机构的政策,还要考虑物业公司的因素

    可以到物业报备,物业会根据你的情况和政策处理

    查看全文↓ 2018-08-06 19:48:23
  • 148****7265

    需要交物业费。物业费是从入住通知书上的交房日期开始算。空置房第一年全额缴纳。空置满一年以上的自第二年起按照70%缴纳。

    查看全文↓ 2018-08-06 19:48:12
  • 131****7898

    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当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说,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以往的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
    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因为“有时候业主会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实上就是入住了,就应该按100%交纳物管费”。
    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办法》中对是否“入住”的标准确实没有明确规定,他个人认为不能以业主拿到钥匙为界限,但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房屋已经开始装修,表示已经有人正在使用房屋了,也正在开始享受小区的部分配套服务了,所以按50%收取物业管理费更为合理。
    3、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物业费须多长时间缴纳一次,那么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问题可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
    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交房之前物业公司要与开发商进行验收,在验收完后,物业公司正式接管该小区,那么小区已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资料、钥匙都是必须要移交给物业公司的。
    5、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根据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并且在该时间以后房屋的一切费用、责任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了。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房屋的一切权利、责任都归业主了。

    查看全文↓ 2018-08-06 19:47:42
  • 146****4805

    对于物业费收取的时间国家规定,只要达到交房标准,而且已经完成买卖交易就应该交物业费。这个换个角度来想,如果大量业主不着急住,都不拿钥匙,都不交物业费。那么物业公司就没有经费来实行管理。那谁为已经入住的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就算你没交房,房子不也是你的,谁来保证你房屋的安全。以及维护。

    查看全文↓ 2018-08-06 19:47:24

相关问题

  • 不可以,不管你住与否。 例1: 著名歌手朱明瑛拖欠物业费一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朱明瑛被判向建国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2.2万余元,并赔偿延期付款滞纳金1200余元。 建国物业公司的代理人王贵明表示,2004年5月17日,因业主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发生矛盾,朱明瑛所居住的朝阳区清境明湖花园小区原物业公司撤离。2004年5月21日,建国物业公司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临时托管协议》,当日,该公司进驻小区开始工作。王贵明称,朱明瑛作为业主之一,在建国物业工作期间接受了服务,但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却一直未交纳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求法院判定其交纳物业费2.2万余元,并赔偿滞纳金1200余元。 法院认为,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小区产权人大会产生的执行机构,其在小区无物业管理情况下与建国物业公司签订了《临时托管协议》,这一委托行为合法有效,要求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无不当。 例2: 张先生觉得自己住的小区管理不规范,就连续17个月不交物业费。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今年7月,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张先生需给付物业管理费2075元。 张先生住在和平区的南湖新园小区,从2003年8月起,他就没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几次催促其交费,但张先生都有自己的理由:“这费用我不能交。你看咱这小区管理多乱啊!好几家的自行车被偷了;电梯也不作定期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居民楼下的歌厅、浴池和药房的噪音太大,业主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而物业公司觉得张先生是强词夺理,并通知张先生拖欠的物业费必须交。但从2003年8月到2004年12月长达17个月的时间里,张先生坚持自己的看法,一直没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奈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交纳拖欠的物业费管理费共计2075元。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认为:原告物业公司与张先生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有效。被告张先生作为小区的业主,应受合同的约束。关于被告提出的,小区未规范管理发生住户被盗、车辆丢失等问题,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歌厅、洗浴和药房的噪音、废气及扰民问题,属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范围,且上述问题是否给张先生造成了事实上的侵害,以及该侵害行为是否属于物业公司的过错,张先生的证据不足,故法院也不予支持。被告在接受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后,未履行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属违约行为。 物业官司多为业主输的多,就其原因,主要是业主举证难和物业管理条例不健全。

    全部4个回答>
  • 就算是长时间没人居住的房子,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物业是干什么的?它是对整个小区的业主进行负责的,所以说物业费并不是自己不想交就可以不交的,业主必须要履行对小区的责任和衣物,如果说不交物业费的话,那么小区就有权利对业主进行诉讼。

    全部5个回答>
  • 有些地区对房屋空置阶段的物业管理费缴纳比例有特别规定:●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交付的物业和交付后长期空置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公司按正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2005年颁布的《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单位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2011 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如果当地对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缴费标准没有特别的规定,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上又没有特别的约定,业主一般应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全部3个回答>
  • 涉及到了入住交接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终的交付标准,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产权证才是产权人享有和行使有关财产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开发商销售的房屋绝大多数都是期房,而房屋在验收交接后至产权证办理期间,往往有一个较长的周期,这就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和权属证明的取得之间无法完全同步。因此,入住交接就成为房屋买卖交付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买卖双方往往以此环节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8条和第11条中,均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验收合格文件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具体到此问题,如果您对开发商的交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但如果这些意见不构成法定或约定的、不能交付的情况(比如房屋根本未经正式验收合格等),同时又接受了房屋钥匙,则说明您对房屋的交付已表示认可,您可以就提出的细部问题,继续要求开发商进行修补,但不能据此认为开发商不符合交付条件。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您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当然,如果您认为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不合理或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则可以对这部分内容向物业公司提出异议。

    全部3个回答>
  • 新房不住人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根据不同的小区规定,有些小区的物业有优惠,不住人的情况下,可能会对物业费有所优惠,但是具体情况以当地物业规定政策为准。内行人说,这种常年没人住的房子,叫他空置房。小区物业都有规定,不管有没有人住,还是必须缴纳应交的物业费用。因为物业公司不是针对于个别住户服务的,而是服务于整个小区的。就是业主没主进小区,物业公司也没有闲着,绿化带、健身设备等公共设施还有小区住户的公共安全,都是需要维护的。房子空着也要交物业费吗?不住可以拒交物业费?听听行内人怎么说所以在法律规定面前,物业履行了合同里的服务要求,而作为小区里的住户,是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的服务而拒交物业费的。不过为了更多的保障的利益,遇上这种情况也并不是让来全额缴纳物业费的。如果说买的房子自己确实没有住,也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下,那这个时候就可以跟物业申请减免,可以少交10%到30%的物业费。房子空着也要交物业费吗?不住可以拒交物业费?听听行内人怎么说不过有一点大家也要注意,千万不要为了逃避物业费,而谎称自己没住过,这个时候物业公司为了避免这种问题,还是会按照时间来收取相应的费用的,甚至还有可能在水电使用方面进行控制,那么也将会为的生活造成很多的不便。而申请减免时,也是有基本规则的。要求是六个月以上房子没入住才可以申请,并且还要出示书面证明。另外,老房是不在减免物业费的范畴内,只有新房才有资格申请的。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