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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过户给女儿,要办理哪些手续?

153****3712 | 2018-08-16 09:58:16

已有3个回答

  • 143****7480

    父母把房产证改成孩子名字可以赠与和买卖。
    赠与:先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再带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转移登记。需要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
    赠与费用:公证费2%,契税3%,交易手续费每平方6元,登记工本费。受赠的房屋出售要追缴20%个人所得税。
    买卖: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
    买卖费用:契税1.5%,交易手续费每平方6元,个人所得税1%,水利建设基金0.1%,登记工本费,5年外的可免5.6%营业税。

    查看全文↓ 2018-08-16 09:58:53
  • 159****9562

    一般过户房产有两种情况:
    一:如果这套房产以后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后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私房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窗口提供)。(2)原房地产产权证。(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那么你就选择【交易过户】比较好,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1.5%、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营业税差价的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户口簿,身份证。

    查看全文↓ 2018-08-16 09:58:48
  • 145****6136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也只有这三种方式才可以将房产证换成子女的名字。这三种方式,子女可以结合今后对房产的不同处置来采用。
    继承
    继承的方式是税费**少的一种方式,在父母在世时是不能办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在继承房产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只需要缴纳极少的公正费和继承公证费用,即使在房产证不到5年的情况下出手,也只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
    但是,继承的过程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有多个子女,或者是父母的父母还在世,那么这种情况需要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如果其他的继承人不同意,而父母又没有留下相关的有效遗嘱,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遗嘱,但是其他的继承人依旧不同意,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来处理。
    第二个问题是继承的公正手续不全,那么在房产过户的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多的困难。因为在继承的公正处要求的手续是十分严格的,比如之前新闻上曝光的各种奇葩的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等等!
    赠与
    赠与的方式简单便捷,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只需缴纳印花税和契税,费用不多。其中**主要的就是契税,为房屋估价的3%,也就是市场价的3%,如果考虑将房产留作自己居住或出租,可以采用此方式。但今后要出售,这种方式就不太适合了,如果儿女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拥有多套物业,按照目前的操作方式,子女只能按据实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按转让收入减掉合理费用后征收20%,同时还要缴纳转让收入5.5%的营业税。
    买卖
    买卖的方式干脆直接,不留麻烦。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交易不用讨价还价,只需按照地税的评估价缴纳印花税、契税和营业税即可,费用也不多。父母如果将房产“卖”给子女,则需要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由于房产证未过5年,还要缴纳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子女需要缴纳1%的契税。当以后子女再次转让这套房产时,若取得房产证满5年且是住房,女儿只需缴纳少量交易手续费。若房产证未满5年或者拥有多套房屋的话,则需要缴纳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及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

    查看全文↓ 2018-08-16 09:58:41

相关问题

  • **佳答案你好,对你的问题提供建议如下:1、父母的离婚协议约定他们每人分割一半的房子产权,该离婚协议若已公证则已经具有法律效力。2、你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如再婚,他(她)该房产权对第二次婚姻来说,都属于婚前财产,再婚的伴侣生前不能参与该套房产的利益,但有遗产继承权。3、若你父母都同意将房子给你,属于赠与行为,父与母都要写赠与协议,赠与协议经公证后生效。你可持父母的赠与协议直接到房管局过户手续。4、你无法(权)走法律程序要求重新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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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种办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2、过户费用;(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3)契税;按房价3%缴纳(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2、过户费用;(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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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可以通过赠予过户或买卖过户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子女。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买卖过户,即直接由父母转让房产给子女。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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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和赠与手续都可以.现在当然是赠与省钱,但是,赠予比买卖过户费用少不了多少,但房屋经过赠予后你再拿出来卖,无论什么时候都需交纳总房价5.5%的营业税(因为是无偿所得).如果你取得房产只是居住,可以办赠与,如果还要考虑流通,那么,没有必要为省这么一点钱,限制自己使用。 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主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在此,市民要注意的是,房屋赠与也是要缴税的。 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公证费一般为总房价千分之一。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2、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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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按规定到县级国土局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0.3 转移登记10.3.1 适用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1 依法继承;2 分家析产;3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4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3.2 申请主体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因继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可由权利人单方申请。10.3.3 申请材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依法继承的,按照本规范1.8.6的规定提交材料;(2)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10.3.4 审查要点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点:1 受让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因继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除外;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材料是否齐全、有效;3 申请转移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是否一致;4 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是否已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5 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是否冲突;6 本规范第4章要求的其他审查事项。不存在本规范第4.8.2条不予登记情形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10.3.5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在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记载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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