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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卖了,没有过户能不能要回来?

134****1491 | 2018-08-21 09:38:12

已有3个回答

  • 148****9584

    可以反悔,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买方有权利向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并要求判决过户。《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查看全文↓ 2018-08-21 09:39:23
  • 147****0477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因此你所说的情形,你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8-21 09:38:42
  • 136****1060

    卖方反悔不卖
    买方可以不答应,并要求卖家赔偿。
    不少业主在签了合约之后觉得亏了,这时候房屋未过户,这时候卖方如果想取消,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卖方还没有构成违约,双方可以进行沟通,尽量按合同履行。
    第二,如果买方不接受和解,此时卖方执意拒不按合同履行,到了约定的日期,不配合进行网签或审核等,就构成了违约,此时买方可以对卖方要求加价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实进行取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同时并支付违约金
    买方均可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其损失构成主要包括: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注意:定金违约金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一,往往取价高者)、买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房屋的差价损失。

    查看全文↓ 2018-08-21 09: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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