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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购房合同和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155****6696 | 2018-09-21 01:00:26

已有4个回答

  • 157****6080

    购房合同在开发商那里可以复印 发票可以到开发商或税务局复印底档并盖章

    查看全文↓ 2018-09-21 01:01:04
  • 148****5552

    有影响的,影响以后过户。
      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购房发票丢失:
      购房发票丢失不能补开,不过有补救办法。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不过有二手中介直言,如果购房发票丢失,花时间开证明可能“得不偿失”,因为虽然提供了购房发票,营业税可以少算,但个税却有可能多缴。
      地产中介认识表示,对于提供发票的交易个案,个税需按差额的20%征税,但若无发票,则是交易全额的1%征税,即使卖家的装修费、贷款利息能够税前扣除,但手续繁琐,比如要提供住房贷款利息的银行证明等。如果装修费、贷款利息本身不多,那么纳税款就会很大。

    查看全文↓ 2018-09-21 01:00:56
  • 141****3632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

      购房时的合同和所有发票都丢了的补救措施: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查看全文↓ 2018-09-21 01:00:47
  • 143****3521

    1、拿着已经备案的交易合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复印契税记帐联,盖收取单位公章或专用章;到售房单位复印购房发票记账联,盖售房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注意单据上的章一定要与原始单据上的章一致。
      2、发票不能补办。

    查看全文↓ 2018-09-21 01:00:39

相关问题

  • 你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处理:1.若购买的是现房且已经办理房产登记手续,那么你大可不必为此担心,只要你是按法律程序操作的,在房产登记管理部门都会有备案,所以补办合同应该也是不成问题的,不会给你带来太大麻烦。即使没有办理登记,开发商处也会有您买房的记录,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会随意地抵赖。 2.若你购买的是期房,那么你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登记部门进行查询,如果有登记,径直找到开发商去说清情况补办购房合同即可。因为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你在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都是可以查到相关备案的,这样开发商也就无法抵赖。

  • 第一,如果可以的话,您可以径直向开发商说明情况,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支付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需要提醒您的是,上面一定要加盖财务有效印章,以便查询,这是**理想的解决方案。 第二,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诚信度不高,您可以要求对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可以在其中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并在**后要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样就可以起到证明原合同存在的作用。至于发票问题,您大可不必担心,因为只要开发商出具的是正式发票,财务就都有底可查。

  • 已经网签的,前往交易中心调取。交易中心不给调取的,找律师拿调查令去调。没有网签的,把中介那份要过来吧,真的打官司只认原件,不认复印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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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FLOAT: none;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43,43,43);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售房合同您可与开发商协商,复印一份,发票您可到税务部门具体咨询。

  • 购买的是一手房尚未办理产权证,可以到房屋开发公司查档复印加盖开发公司发票章可以视同原件。如已经办理过产权证,可以到房屋产权监理处查档复印。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