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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能够自由买卖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33****7398 | 2018-11-14 18:51:10

已有5个回答

  • 157****5531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知道谈不上自由买卖房子,还应该知道违反一户一地政策,政府在收回宅基地的同时可以让群众放弃房子

    查看全文↓ 2018-11-14 18:52:46
  • 156****4036

    宅基地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不能出售给本村村民之外的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1984年**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

    查看全文↓ 2018-11-14 18:52:44
  • 143****6199

    1.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自由买卖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2.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地随房走。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1984年**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  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由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一般都是禁止买卖的。

    查看全文↓ 2018-11-14 18:52:25
  • 157****1922

    一、农村宅基地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使用,并且可以用来建造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需满足以下四点: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
    农村宅基地买卖有条件 三大问题必须注意
    三、农村宅基地转让易出现的问题
    1、买卖合同不规范因纠纷。农村房屋或宅基地的买卖多为口头协议,未签订买卖合同(或者买卖合同不规范),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在法律上也需要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签署买卖合同,或者合同有瑕疵,很容易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造成毁约纠纷;
    2、房屋,卖方毁约。现在的土地价值与日俱增,很多房屋出卖人看上了房屋的经济利益,一些已经出卖房屋、宅基地的城镇居民开始反悔,想方设法地想收回房屋,容易发生纠纷;
    3、城镇居民禁买农村房屋/宅基地,宅基地出卖人更受法律保护。农村宅基地管理中有严格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这些禁止购买的政策为出卖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房屋、赢得诉讼提供了法律支撑,从而使购买宅基地的人出于劣势,也助长了出卖人反悔的气焰。

    查看全文↓ 2018-11-14 18:52:02
  • 139****6578

    根据国家政府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城镇居民购买。
    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查看全文↓ 2018-11-14 18:51:53

相关问题

  • 不可以买卖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关于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的认定:与会人员多数意见认为,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主要理由是: 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农村房屋买卖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变更登记,故买卖虽完成,但买受人无法获得所有权人的保护。 4. 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不利于保护出卖人的利益,在许多案件中,出卖人相对处于弱者的地位,其要求返还私有房屋的要求更关涉到其生存权益。与会者同时认为,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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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注意买卖宅基地是违法行为,知道这了就不要喊叫是买卖了,否则政府没收非法所得,卖方会什么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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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要注意:1、买卖需进行权利主体变更登记。2、宅基地购买者有资格限制。3、转让后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1、宅基地房屋买卖要进行权利主体变更登记。所谓权利主体变更登记,就是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农民凭借《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合法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要进行宅基地房屋买卖,那么首先要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宅基地房屋买卖,需要依照规定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审查和批准,然后登记过户。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的实际产权不发生转移。  2、宅基地购买者有资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该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不再使用宅基地的可以转让,但购买者仅限于集体经济内部成员。不得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转让后遵循“一宅一户”原则。意思就是宅基地一个户口只能拥有一块,然后在该宅基地上建房。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农村现在的闲置房屋很多,农民可以将其出售,在出售之前,应该搞清楚各种注意事项,避免遇到法律问题。

  • 农村宅基地转让易出现的问题1、买卖合同不规范因纠纷。农村房屋或宅基地的买卖多为口头协议,未签订买卖合同(或者买卖合同不规范),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在法律上也需要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签署买卖合同,或者合同有瑕疵,很容易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造成毁约纠纷;2、房屋,卖方毁约。现在的土地价值与日俱增,很多房屋出卖人看上了房屋的经济利益,一些已经出卖房屋、宅基地的城镇居民开始反悔,想方设法地想收回房屋,容易发生纠纷;3、城镇居民禁买农村房屋/宅基地,宅基地出卖人更受法律保护。农村宅基地管理中有严格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这些禁止购买的政策为出卖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房屋、赢得诉讼提供了法律支撑,从而使购买宅基地的人出于劣势,也助长了出卖人反悔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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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要求,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1、依法继承;2、分家析产;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依法继承的,提交继承相关证明材料;(2)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照上述要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是不允许擅自转让买卖的。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受让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因高山移民安置、地质灾害影响等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请到房屋所在地乡镇国土工作人员处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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