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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有知道的吗?

143****3794 | 2018-12-13 04:44:59

已有5个回答

  • 146****3142

    “国五条”细则,一下子改变了这几个月延续下来的房地产交易节奏。新政**引人注目的,是个人售房将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由于新政到细则再到实施中间有一定间隔时间,这几天各地出现二手房过户交易“井喷”。人人都希望在政策正式执行前完成交易。
      那么,各地实施细则什么时候会出台?
      《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全国两会上获悉,各地政府会在三月底、四月初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化政策。

    查看全文↓ 2018-12-13 04:46:08
  • 135****8588

    全国的时间还没有定。
    但会很快的.

    查看全文↓ 2018-12-13 04:46:02
  • 143****2367

    先在上海、重庆试行,但房产税出台后将会快速推动房价继续上涨,国家税收目的就顺利实现了。

      应学重庆政府的,因重庆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供应,所以重庆房价在全国城市中目前来说还是**低的,而且是按套内计算。今后通货膨胀因素会上涨,但至少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不能学重庆政府的,因重庆只开征高档房房产税,虽对抑制重庆房价一点关系都没有,明摆就是利用政策杀猪、杀富,把富人赶出重庆,但重庆老百姓高兴。这个城市不适合富人去投资,政府杀富心态严重。但适合去做点小生意,小生意做大后一定要转向其它城市去发展。

      目前国家也出政策公开参与炒房,房产税转嫁到租金,看来国家是要打击没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钱去买房

      **终转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国家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

      一但房产税改革后,政府**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国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国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国家麻烦就大了,呵呵。

      重点:落实解决供求关系,非常简单的事情,不清楚为何国家要故意搞得特别复杂!!!

      房产税政策短期影响房价很难说,因国家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国家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

      国家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

      例: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

      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也准备征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

    查看全文↓ 2018-12-13 04:45:49
  • 148****0770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查看全文↓ 2018-12-13 04:45:39
  • 157****1825

    目前为止只有重庆确定了这个政策,还没有进行全国推广呢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而且只局限于高档商品房市场。
    如果是买普通的房子你不用担心。政策只是试验阶段。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2011年1月重庆确定将开征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8-12-13 04:45:33

相关问题

  • 1..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个人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2.房产税改革试点地区:自建房屋的,则从建成次月起;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购置商品房的,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购置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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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征收期限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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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重庆市政府、上海市政府先后明确将于2011年1月28日起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重庆版税率为0.5%-1.2%,上海适用税率暂定为0.6%,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2、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在2011年1月28日其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距今已经超过5年。这次记者会上刘秀文也向记者透漏出房产税法进展情况。加快房产税立法有利于推进税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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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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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按照这样一个总体思路。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