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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按月提取手续该怎么办理?

133****5341 | 2018-12-15 01:02:29

已有3个回答

  • 146****2482

    夫妻公积金贷款按月提取流程:
      1.夫妻根据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文件,向所属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所属单位查证后,将出示《提取申请书》,对《提取申请书》集中封存。
      2.夫妻拿着《提取申请书》和其它申请提取的材料,到缴存公积金的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管理部或分中心开具《提取通知书》,夫妻确认金额并签字。
      3.夫妻当天拿分管理部或分中心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天到建设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4.夫妻向单位提交一份银行付款确认并签字后的《提取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查看全文↓ 2018-12-15 01:03:14
  • 156****9105

    业务说明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以下简称按月转账),是指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正常归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以下简称“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按月转账业务仅为公积金提取方式之一,并非代为还贷方式,申请人每月仍应自行在还款日前准备足够还款资金,否则应自行承担由于还款违约而引起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办理人员
      还贷转账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办理。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1、委托直系亲属、配偶代办,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关系证明原件。
      2、委托其他人代办,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申请登记
      办理流程及提供材料按贷款类型分别如下:
      (一)纯公积金贷款
      1、受理范围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杭州联合银行除外)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2、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凤起路或古墩路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 → 中心审核后办结。
      3、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系其他关系人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
      (2)证明材料:杭州市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购房合同原件。
      (3)主借人办理请提供贷款银行还款银行卡;如配偶、父母、子女办理需提供本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借记卡。
      (二)组合贷款
      1、受理范围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杭州联合银行除外)发放的组合贷款。
      2、申请登记
      (1)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凤起路或古墩路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 → 中心审核后办结。
      (2)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系其他关系人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
      ②证明材料:杭州市组合贷款需提供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购房合同原件、组合商业借款合同原件。
      ③主借人办理请提供贷款银行还款银行卡;如配偶、父母、子女办理需提供本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借记卡。
      (三) 商业贷款
      1、受理范围
      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七县市)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北京银行、江苏银行、浙商银行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不含转按揭贷款、**高额贷款和循环贷款)。
      2、申请登记
      (1)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凤起路或古墩路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 → 中心审核后办结。
      (2)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系借款人配偶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
      ②证明材料:借款合同原件、购房合同原件。
      ③主借人办理请提供贷款银行还款银行卡;如配偶、父母、子女办理需提供本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借记卡。
      注:职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按揭贷款的,只能申请办理一套贷款的按月转账业务。凡处于正常按月转账状态的账户,中心不再受理柜台还贷支取业务。

    查看全文↓ 2018-12-15 01:03:03
  • 133****1703

    可以,
    详细原因: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查看全文↓ 2018-12-15 01:02:49

相关问题

  • 公积金冲还贷款两种方法1、月冲,即逐月还款法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注意: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2、年冲,即一次性还款法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办理冲还贷所需要的资料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户口簿;2、借款人的婚姻关系证明;3、借款人**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4、借款人的储蓄还款账户;5、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另外,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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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可以申请预约的。

    全部2个回答>
  •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 可以,详细原因: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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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备注:如果员工之前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时只需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无需再提交上述材料。每月20日之前大家可将提取公积金的材料送到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处,月底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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