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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法规有哪些呢?

145****5856 | 2019-01-17 16:46:52

已有5个回答

  • 136****5605

    房屋买卖有哪些必须知道的法律法规:
    一、符合房屋现售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签订预售合同转让房屋,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认定为商品房现售,当事人以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二、预约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签订预购书、购房意向书等预约协议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要求确认预约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但预约协议被认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除外。预约协议订立后,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守约方起诉要求法院强制违约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基于假按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为套取银行贷款虚构房屋买卖事实订立买卖合同,双方并无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对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可以参照《**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的规定处理。
    四、房屋买卖中阳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双方已经签字的网签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双方已经签字的网签合同)的效力及履行存在争议,经审查其名为房屋买卖,实为赠与等其他法律行为的,应根据隐藏法律行为的性质进行处理。
    五、购房指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签订合同将房屋(包括拆迁安置用房等)的购买指标转让给他人,当事人一方主张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当事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购房指标的除外。
    六、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前款房屋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买卖合同构成法律上的履行不能,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法院应当释明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经释明买受人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善意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包括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前款房屋已经过户登记到买受人名下,但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的善意取得其他构成要件,夫妻另一方依据该规定要求追回房屋的,应予支持。“善意”的判断时点以买受人申请过户登记时为准。
    七、房屋共有权利人的诉讼地位与责任承担
    夫妻一方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院应当对出卖人(登记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无权处分或无权代理进行审查,并释明买受人可以申请追加夫妻另一方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参加诉讼,买受人不申请的,法院可以通知夫妻另一方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夫妻另一方以出卖人构成无权处分为由要求追回房屋的,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夫妻另一方向法院表示同意出卖人转让房屋的,可以不追加其参加诉讼。

    查看全文↓ 2019-01-17 16:47:35
  • 154****5099

    1、没有房产证就属于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政府要求拆除是符合规定的;
    2、你可以要求卖你房子的老师退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关的损失,因为所出售的房产术语违法建筑,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

    查看全文↓ 2019-01-17 16:47:29
  • 141****7744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查看全文↓ 2019-01-17 16:47:24
  • 145****2193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涉及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地颁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的地方法规等。
    房产买卖法规是指在房产买卖过程中涉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合同法》、《物权法》、预售条例以及各地的关于商品房的预售政策等。

    查看全文↓ 2019-01-17 16:47:18
  • 143****7324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适用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物权法》,《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二手房交易中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无效。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
    买卖双方为逃避税收在居间买卖合同中约定虚假成交价,一方要求以真实成交价订立现售合同,对方不同意导致现售合同未能订立的,视为房地产买卖合同不成立。原居间买卖合同没有约束力,当事人请求适用定金罚则、赔偿损失或者支付佣金的,不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9-01-17 16:47:13

相关问题

  • 1、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2、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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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有哪些必须知道的法律法规:一、符合房屋现售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签订预售合同转让房屋,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认定为商品房现售,当事人以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二、预约合同的效力和履行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签订预购书、购房意向书等预约协议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要求确认预约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但预约协议被认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除外。预约协议订立后,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守约方起诉要求法院强制违约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三、基于假按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为套取银行贷款虚构房屋买卖事实订立买卖合同,双方并无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对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可以参照《**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的规定处理。四、房屋买卖中阳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双方已经签字的网签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双方已经签字的网签合同)的效力及履行存在争议,经审查其名为房屋买卖,实为赠与等其他法律行为的,应根据隐藏法律行为的性质进行处理。五、购房指标转让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签订合同将房屋(包括拆迁安置用房等)的购买指标转让给他人,当事人一方主张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当事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购房指标的除外。六、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和履行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前款房屋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买卖合同构成法律上的履行不能,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法院应当释明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经释明买受人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善意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包括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前款房屋已经过户登记到买受人名下,但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的善意取得其他构成要件,夫妻另一方依据该规定要求追回房屋的,应予支持。“善意”的判断时点以买受人申请过户登记时为准。七、房屋共有权利人的诉讼地位与责任承担夫妻一方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院应当对出卖人(登记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无权处分或无权代理进行审查,并释明买受人可以申请追加夫妻另一方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参加诉讼,买受人不申请的,法院可以通知夫妻另一方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夫妻另一方以出卖人构成无权处分为由要求追回房屋的,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夫妻另一方向法院表示同意出卖人转让房屋的,可以不追加其参加诉讼。经审查夫妻另一方追认出卖人的处分行为或有证据证明其以自己的行为同意履行的,构成对房屋过户登记债务的加入,应当判决夫妻双方共同为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出卖人的行为构成《**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2)项或《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规定的,该买卖合同对夫妻另一方具有约束力,应当判决夫妻双方共同为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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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关于私有房屋的买卖程序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销售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3、立契过户,缴纳税费: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有关税费。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二)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买卖程序1、卖方即取得入市资格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交易管理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2、买卖双方达销售易协议,并去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1)房屋获得上市批准后,卖方即可通过上网、托熟人、登广告、委托代理等方式找到买主,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销售价格,签订书面合同。(2)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出售的书面决定。买方须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3)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含对申报的买卖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的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有关税、费、收益,完成立契过户手续。3、买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买方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房屋买卖销售价的3%交付土地出让金。4、办完上述手续后,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已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办房屋所有权证。(三)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2、缴付**款,注意保存**款收据。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6、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7、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8、按约还款。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9、偿还完毕贷款。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四)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程序?住房公积金是发放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资金来源,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连续缴存无欠缴的职工,在购买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立项准予发放个贷的住房时,可以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申办程序是什么?第1步:有购房意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向所购房屋的售房单位(开发商或组织实施集资建房的单位)询问,如该项目为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认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则可向售房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第2步:借款人准备以下资料交售房单位,由售房单位核实其是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第三步:到经办人员通知的地点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进行贷款审查。第四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第五步: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所有贷款资料进行较后审核后,通知承办银行放款。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是多少?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为: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20年(也有地方规定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长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职工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额度是多少?根据可贷款额度和较高限额,确定实际贷款额度。贷款较高限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每年年初公布同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买一套住房费用总额的70%。可贷额度=(贷款当月借款人及其同户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之和)*30%*12(月)*贷款期限(年)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年利率是多少?5年以内(含5年):4.50%;5年以上:4.95%。政策性抵押贷款利率随人民银行利率的调整而调整。职工如何偿还住房抵押贷款?1、贷款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一)按月等额本息法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限(月)月均还本息=贷款额× (1+月利率)贷款期限(月) -1其中:月还利息 = 贷款余额×月利率 月还本金 = 月均还本息 - 月还利息(二)按月等额本金法 月还本息 = 月均还本金 + 月还利息其中:月均还本金 = 贷款额÷贷款期限(月) 月还利息 = 贷款余额×月利率2、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帐户(单位代扣款的由单位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出),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含每月正常还款外,还应包括罚息部分。3、月超额还款或提前还款,按实际贷款余额计收利息。4、贷款清偿完毕后,应到承办银行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如系提前还款,还可凭此证明到保险公司按实际贷款期限退保。(五)近日二手房交易流程(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签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销售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银行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8)打余款完销售易: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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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谈判十五招(一)替自己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你是买主,出价要低些。不过不能乱砍价,砍出的价格务必在合理的范围内。(二)让对方先开口说话,让他表明所有的要求,先隐藏住你自己的观点。(三)让对方对重要的问题先让步,如果你愿意的话,在较少的问题上,你也可以先让步。(四)让对方努力争取所能得到的每样东西,因为人们对于轻易获得的东西不太珍惜。(五)不要让步太快,晚点让步要比较好些,因为他等待愈久,就愈会珍惜它。(六)同等级的让步是不活要的。例如对方让你60%,你可让他40%,如果对方说你应该让我60%时,你可以说,我无法负担来婉拒对方。(七)不要作无谓的让步,每次让步都要从对方那儿获得某些益处。(八)有时不妨作些对你没有任何损失的让步。(九)记住“这件事我会考虑一下,”这也是一种让步。(十)如果你无法吃到大餐,便想办法吃到三明治;如果吃不到三明治,至少也要得到一个承诺。(十一)不要掉以轻心,记住每个让步都包含着你的利润。(十二)不要不好意思说“不”。大部分人都怕说“不”,其实,如果你说了够多的话,他便会相信你真是在说“不”。所以要耐心些,而且要前后一致。(十三)不要出轨。尽管在让步的情况下,也要永远保持全局的有利形势。(十四)假若你在做了让步后想要反悔,也不要不好意思,因为那不算是协定,一切都还可以重新来过。(十五)不要太快或者作过多的让步,以免对方过于坚持原来的价格;在谈判的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对方让步的次数和程度。

    全部5个回答>
  • 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就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1、营业税主要是按照房屋总额到5.6%收取,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及附加。2、个人所得税按照房屋总额的1%或者是两次差额的20%来收取,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并且是唯一的一套住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3、契税每个地区的契税是不太一样的,一般是在3%到5%个人首次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可以享受1%的标准,建筑面积也在90平米到144平米的普通住房,契税可以享受1.5%的征收标准。4、印花税合同双方均对成交价格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不过目前是暂时免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