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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房违约该怎么处理呢?

148****6965 | 2019-01-23 16:26:02

已有3个回答

  • 135****8685

    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上面提到的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查看全文↓ 2019-01-23 16:26:34
  • 144****5275

    买二手房卖方不交房,卖房人违约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可依法提起上诉:

    签订合同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

    按照《合同法》规定,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损失;

    这三种违约结果由买房人选择。因此,买房人可以选择不要卖房人双倍返还的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1-23 16:26:27
  • 153****1234

    目前,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约定卖方于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逾期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有权退房,并要求返还房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并要求售房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里需要明确一点,即只有逾期交房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限,在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的条件下,售房人才承担退房的义务;如果逾期交房没有超过合同的期限,那么售房人不构成根本违反合同,购房人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要求售房人承担逾期交房的务。
    如果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的交房日期,那么处理起来相对来说比较困难,因为构成逾期交房的时间长短与根本违约有着直接联系,究竟多长时间算是根本违约,足以导致解除合同,双方可能会存在争议,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的时间确定。《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多长时间可解除合同,只规定了守约方在催告的情况下,违约方在合理的期限内应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守约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1-23 16:26:23

相关问题

  • 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上面提到的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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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与卖方协商,如果无效可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房屋买卖,并要求仲裁或诉讼费用由对方支付。 2、卖方违约,将你已支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给你,并且赔偿双倍定金做为违约金(如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照违约金赔偿,二选一)。但不能再继续要求卖方将房子买卖,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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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有哪些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以下几种违约行为:1、出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或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以上的一、二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第三种情形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第四、第五种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但有时一、二、四、五这几种违约行为如果严重,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也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比如买家逾期付款和卖家逾期交房都属于逾期的违约责任,但如果逾期的时间太长,守约方可以选择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起诉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胜诉后执行有时也是问题,与其如此,有时守约方不妨选择直接解除合同更有利。但如果违约方只是逾期,并无证据表示根本不履行,有时守约方想根据逾期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也会有一定难度。二、二手房交易有哪些违约行为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2、 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如果债权人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那么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消除或者令行为给付,则构成不完全履行。4、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关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即指此类违约行为。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有不履行的意思表示(明示的和默示的);应有履行的能力;违法的(即不属于正当权利的形式,如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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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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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知道你是买的中介的房子还是通过中介买的个人房屋??要是中介的话那就去投诉去,要是个人的话,交房子什么的有没有他们都无所谓了,你和前房主自己联系交房就行~~!!! 应该在你们双方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都有联系方式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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