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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买房可以吗? 如果在银行已经有贷款,买房时还可以办按揭吗?

138****4502 | 2019-02-19 13:22:14

已有4个回答

  • 148****0305

     可以办理,买房和其它消费贷款或经营贷款是不一样的,相互之间不影响。贷款记录在银行网都能查得到,前提是,在贷款的还款收入证明上 ,要包含有同时能偿还上次在内的还款能力 。个人贷款条件:

    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9-02-19 13:22:30
  • 152****2283

    一、贷款时还没有放款下来,可以取消贷款。

    款签合同了,但是又不贷了,视为提前还款,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1.该次违约记录入个人征信记录;

    2. 贷款初期产生费用不退不补;

    3. 需告知银行方面,不要该笔贷款的理由;

    4. 同银行签订提前还款合同;

    5. 缴纳一定的违约金;

    6. 对以后贷款申请有一定影响。

    二、贷款批下来了,不想用这笔钱了,还没签合同能取消,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1.不需承担违约金;

    2.前期办理手续费用不退不补;

    3.影响以后再次申请该行贷款;

    4.建议提前告知银行,说明不需使用贷款的原因。

    查看全文↓ 2019-02-19 13:22:26
  • 151****7494



    买房需要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的一笔房款,是现代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购房可以选择全款买房,也可以选择按揭贷款。部分购房人没有经济能力一次性支付全部房屋价款,却希望可以提前享受更好的居住环境。部分购房人不愿意占用有限的资金,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获取更多收益。部分购房人买房作为投资,以租养贷,不增加自身还款压力。各不相同的原因让大家选择了按揭贷款的购房方式。

    在按揭贷款买房中涉及到三大法律关系:卖房人与购房人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合同标的是房屋;购房人和银行之间是借贷法律关系,购房人向银行借款用以购买房屋;银行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在借款人的房屋上设立抵押权。若借款人不能按约定还款,可以行使抵押权,就拍卖所得房屋价款优先受偿。购房人支付**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审核通过后,向卖房人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之后,购房人按月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

    一部分购房人是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的期房。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时需仔细查看是否要求“购房者在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因购房者原因未能办理贷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合同中出现类似表述,购房者应当引起注意,这意味着只能到开发商指定银行办理贷款。你在合同上签字就表明同意了上述条款,放弃了自由选择的权利。若该银行不支持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就只能选择商业贷款。

    为什么开发商会要求在指定银行办理贷款?

    因为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合作银行为其提供了贷款。作为对价,开发商将贷款业务交给该合作银行,不允许消费者选择别的银行。期房不存在实物,也没有办理房产证,开发商需要为购房客户的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直至房屋产权证办理。因为开发商与银行的合作关系,贷款审批和放款效率可能更高,贷款利率可能有小幅优惠。开发商与合作银行紧密合作,共生共存是开发商指定贷款银行现象产生的原因。

    消费者是否只能在开发商指定银行办理贷款?

    从法律上来说,开发商无权指定贷款银行。

    其一,未遵循意思自治、平等自愿原则。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两个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行为。开发商享有的权利是收取购房者的房款。要不要贷款,向谁贷款是购房者自由选择。开发商指定银行贷款增加了购房人的义务,剥夺了购房者自由选择贷款银行的权利,违背了意思自治、平等自愿的原则。

    其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在特定银行贷款属于强制消费,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其三,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为格式合同,要求购房者在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是对自由选择的排除,购房者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要求自由选择贷款银行。

    查看全文↓ 2019-02-19 13:22:22
  • 145****9527



    10月22日,银监会在其官网发布“中国银监会三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内容,会议明确指出要求严控房地产金融业务风险,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规制要求和调控政策,严禁违规发放或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



    24日,记者电话咨询了杭州多家银行的信贷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得知从今年年初,部分银行信贷部门已经开始加强购房者收入证明和工资流水真实性的审核,有银行表示成功拦截了多例造假工资流水的案例,一经查出,银行永远拒绝贷款。



    还有些银行表示,严查**资金来源,如果房子总价在500万元以上,需要开具**款流水,银行要知道购房者的**款是从哪里来的,严禁违规发放或挪用信贷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或者从小额贷款公司借来的资金进入楼市。



    严查购房者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真实性



    一家股份制银行杭州分行负责个人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总行对房贷申请人资格的审查特别严格,包括其工资流水和收入证明,还专门开展了“识假培训”,提高信贷审批部门辨别真假的能力。“就在今年,总行已经拦截了多起造假工资流水的案例,只要一经总行认定是人为造假,银行直接拒绝贷款,以后该申请人再想申请商业贷款也很难通得过银行的审核。”



    一家国有银行个金部工作人员透露,该行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加大人力投入,对虚假工资流水证明进行严查,不仅如此,对贷款申请人收入证明的真实性也一并严格审核。



    “近段时间,房价节节攀升,银行对房贷申请人收入证明的要求也随之水涨船高。不乏存在一部分人造假收入证明的情况。”这位银行工作人员说,对此银行加强了审批部门的业务培训,对存有嫌疑造假的收入证明,银行会由专门的审批人员出面,打电话向申请人单位求证。



    严查**资金来源 需开具**款流水



    今年8月17日,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贷”已被确认为违法违规金融产品,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此类产品或服务。



    记者了解到,一些购房者除了会向房地产中介寻求“**贷”产品,还会搬挪信贷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或者从小额贷款公司高息借来的资金填补**款的“空洞”。



    对此,杭州部分银行已经开始严查各类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一家股份制银行信贷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贷款申请人所要购买的房子总价超过500万,银行规定必须出具**流水,也就是说需要提供支付**款银行卡的流水明细,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之前多次查到过这类型违规的情况,银行就是要知道这笔**款是从哪里来的。



    一家城商行个金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刚公布的9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22万亿元,环比增加29%,超过预期。而以房贷为主的居民中长期贷款新增5741亿元,创历史新高。在这个背景下,银监会首度对楼市发声,目的就在于严格控制进入房地产领域的资金,给楼市降温

    查看全文↓ 2019-02-19 13:22:19

相关问题

  • 可以取消,取消购房贷款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若是银行下放贷款,可以取消贷款。但是,贷款签订了合同,但却取消了,应根据合同支付违约赔偿金。2、若是贷款已批出,不想用这笔钱,尚未签订合同的可以取消,视为自动放弃贷款。此种情况下,不需要处罚违约金;初期处理程序的费用不获发还;影响再次申请银行贷款;建议提前告知银行不需要使用贷款的原因。拓展资料:银行贷款是指银行向根据国家政策按一定利率需要资金并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的人提供贷款的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收入证明,以及良好的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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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银行办理购房贷款需要缴纳的费用如下:工本费:100元;公证费:300-600元;评估费:千分之1.5到千分之3;其他就没有了,如果是在担保公司办理的话需要给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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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办理,买房和其它消费贷款或经营贷款是不一样的,相互之间不影响。贷款记录在银行网都能查得到,前提是,在贷款的还款收入证明上 ,要包含有同时能偿还上次在内的还款能力 。个人贷款条件: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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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款是否能退,这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来判断:1、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2、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首先应该尽量解决,如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等。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同时卖家应该返还**款。3、因此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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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办理,买房和其它消费贷款或经营贷款是不一样的,相互之间不影响。贷款记录在银行网都能查得到,前提是,在贷款的还款收入证明上 ,要包含有同时能偿还上次在内的还款能力 。个人贷款条件: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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