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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155****5219 | 2019-02-19 21:33:49

已有3个回答

  • 155****7430

    五城区及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家庭年收入在7万以下和7万-10万(含10万)两档;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单身无房职工:
    个人年收入在3.5万以下和3.5万-5万(含5万)两档;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具有本市户籍;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查看全文↓ 2019-02-19 21:34:18
  • 157****6668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2.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2-19 21:34:12
  • 146****2074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重庆市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三、申请户型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四、申请房源
      目前,接受申请的房源有康居西城、两江名居、民安华福和城南家园。康居西城位于沙坪坝区西永康城路2号、4号,两江名居位于北碚区蔡家镇,民安华福位于九龙坡区华岩片区福茄路,城南家园位于南岸区城南中一路2、4、5、7号、中二路1、2、4号和城南西路2号。

    查看全文↓ 2019-02-19 21:34:06

相关问题

  • 第一、申请公租房需要多长时间  公租房申请表提交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个人申请公租房条件  申请公租房条件需要,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个人,其中个人申请的时候:  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同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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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没单位能申请公共租赁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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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租房申请:1、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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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人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5、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7、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8、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9、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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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