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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143****6621 | 2019-02-19 21:36:48

已有4个回答

  • 143****0198

    1、申请人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

    4、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5、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

    8、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

    9、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查看全文↓ 2019-02-19 21:37:27
  • 135****8112

    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

    布。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

    查看全文↓ 2019-02-19 21:37:18
  • 135****5913

    只要同时符合其他条件,农村户口可以的申请该项,只要当事人是公租房申请地的户籍即可(不限户籍性质,目前很多地区已经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以杭州为为例,申请条件如下: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
    十八、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申请地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定年限以上,或持有申请地营业执照和一定年限以上的完税证明;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房;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可按照解困优先、人才优先的原则,根据保障需求和房源建设情况,分类、分期制定受理条件,确定保障对象,实行梯度保障。

    查看全文↓ 2019-02-19 21:37:10
  • 142****6397

    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五项资料须备齐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4.住房情况证明;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7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查看全文↓ 2019-02-19 21:37:04

相关问题

  • 申请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租房申请:1、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全部5个回答>
  •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收入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即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9599元×80%=23680元(含),这一标准比2011年度的19852元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放宽了3828元。申请家庭住房标准要求人均(独生子女按单人计)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

  •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 我没单位能申请公共租赁房吗

    全部5个回答>
  • 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或个人都可以参加申报:1、长春市市区户籍,月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无房家庭(正在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外)。2、在本市没有住房、月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新就业大学生和在本市有稳定工作满2年的外来务工人员。3、在本市没有住房的以下人员: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全国、省、市级劳模,全国英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