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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了解业主不收房对开发商有什么影响?

152****7667 | 2019-03-11 07: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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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8719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查看全文↓ 2019-03-11 07:54:16
  • 146****9881

    1、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这一段时间的损毁、灭失的风险。
    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合同法》142条做了如下规定: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在这一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们的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
    2、对于们的贷款,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在们的借款合同中,开发商要承担办理产权证,并将办好的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的义务。如果无法顺利收房,产权证自然也就无法办理。在产权证没有交付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就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在此期间,一旦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直到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
    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
    一旦无法顺利交房,就会产生逾期交房的事实。虽然是谁的原因导致了逾期交房还无定论,但业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诉权。

    查看全文↓ 2019-03-11 07:54:11
  • 132****8585

    可以拒绝收房的。在房地产开放商将房子交给业主手上之前,所有房子的门窗等的物品都必须是完好无损的,而且原建筑必须要没问题以后才能交到业主手上,所以业主在收房之前,需要进行验房,就是要将房子里面原建筑构造要检查清楚,无问题,门窗等的物件也无损坏。
    所以如果在检查的时候,有发现任何重大点的问题建议不要相信房地产开发商的话,先需要维修好,才能进行签字验收。
    但是如果只有一点小问题,也可以先签字验收或者不放心也可以拒绝签字收房,等房开和物业管理处维修好以后,再次检查验收没问题以后才签字收房。

    查看全文↓ 2019-03-11 07:54:06

相关问题

  • 1、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这一段时间的损毁、灭失的风险。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合同法》142条做了如下规定: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在这一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们的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2、对于们的贷款,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们的借款合同中,开发商要承担办理产权证,并将办好的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的义务。如果无法顺利收房,产权证自然也就无法办理。在产权证没有交付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就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在此期间,一旦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直到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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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不收房对于开发商也是有一定影响的,因为当业主没有收房,说明房子还是属于开发商自己监管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是要对房屋进行负责的,一直到业主收房完成了交房的手续之后,房子才会归属于购房者,而且即便业主是采用抵押贷款的形式来购房,开发商对于银行也承担着连带的担保责任,如果房子一直没有办法顺利收房,房产证无法办理,开发商也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正常情况之下,如果已经完成了房子的建造工作,开发商是会在合约期与购房者定好的时间内通知收房,有些时候开发商如果存在有质量问题或者是一些证件没有办理到位,可能会面临逾期交房的情况,只要超过合同当中的预定时间,作为开发商需要缴纳滞纳金,而且逾期的时间越长需要支付给购房者的违约金就越多。

  • 如果已经交房,但是业主不收房的话,开发商还是同样需要承担房屋毁灭以及损坏的一些风险,简单来说开发商仍然要对我们所购买的房屋负责,一旦出现了被人为的损坏或者是灭失,需要按照合约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没有交房的话,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的担保责任,也就意味着在没有收房的时候,一旦没有按期还款,银行可以起诉开发商。收房的时候建议要收集各种的资料,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提供了三证一书一表,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以及房屋质量的保证书,需要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如果出现有相应的问题,要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以及所承担的责任,但完全没有问题之后才能够办理房屋的交接,否则千万不要再没有验收,就签署房屋交接协议。

  • 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如漏水,门窗不严密、墙体严重开裂等无法入住的问题,确实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在合理期限内修理完毕,并支付业主因延迟入住造成的如租房损失等费用。也可以要求在修毕收房后再支付物业管理费。  如果开发商已经达到交房的约定条件,拿到竣工备案表等文件就已经具备交房的要求了,而且开发商会通知业主收房并存证(如挂号信等),业主不收也不会造成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违约,而且如果不收房,物业费也会开始计算,因为根据规定不管是否入住,物业费要照交的,因为物业已经提供了服务。  所以不是影响入住的质量问题,建议不要贸然拒绝收房,否则耽误了自己的时间,也没有实际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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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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