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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长期房子没住要交物业管理费吗?

135****7388 | 2019-03-31 21:22:40

已有3个回答

  • 148****9145

    只要开发商已经交房,不论入住与否均需要缴纳物业费。

    主要理由:

    1、不管你是否入住,物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在看护你的房子,该房子还是享受到了物业的服务。

    2、《**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

    3、《**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只有少部分地区支持业主申请空置以后对物业费进行打折,打折幅度从50%到90%不等。

    查看全文↓ 2019-03-31 21:23:06
  • 154****0341

    房子空也要交物业费。如果买的房子确实没有住,也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下,就可以跟物业申请减免,可以少交10%到30%的物业费。
    而申请减免时,也是有基本规则的。要求是六个月以上房子没入住才可以申请,并且还要出示书面证明。另外,老房是不在减免物业费的范畴内,只有新房才有资格申请的。

    查看全文↓ 2019-03-31 21:23:01
  • 153****5858

    一、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二、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四、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9-03-31 21:22:57

相关问题

  • 房子空也要交物业费。如果买的房子确实没有住,也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下,就可以跟物业申请减免,可以少交10%到30%的物业费。而申请减免时,也是有基本规则的。要求是六个月以上房子没入住才可以申请,并且还要出示书面证明。另外,老房是不在减免物业费的范畴内,只有新房才有资格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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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没有人入住,不能成为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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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未入住还是需要交物业管理费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交付,一般是指开发商将房屋钥匙交给购房者,与买受人是否办理完按揭无关。但如果购房人在购房时,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对物业管理费计取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有的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免第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根据上述规定,物业交付购房人使用前或因开发商的原因未按时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知,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的主要义务之一,该项义务的履行以交房为起始点,只要开发商向业主交付了房屋钥匙,即履行了交房义务,业主即应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管理工作针对的是物业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以及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管理,而不针对业主的专用部位,业主对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因此即使业主未入住,但其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得到了维护,业主仍需支付此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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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你或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没有,如果签有协议的话,按照协议办。如果没有签协议,确实物业公司也提供了服务,一般来说谁使用谁交费,你不是租出去的吗,叫物业公司去催使用人交费。交不交费不是只看买卖合同写物管费没有,有可能后来成立业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了协议的,也要按协议交费,前提是业委会必须征求绝大多数业主意见,来执行全体业主的决定。其实商业物业只交清洁费算是**低的标准了,还没有喊你交其他的费用哟,呵呵!即使要交,都是使用人交!以后你租出去,一定要写明摊位门市的一切费用由使用人承担。一切后果由使用人负责,要不业主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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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子没住是否要交物业费要根据租房合同来约定,如果约定出租后物业费有租方承担,则即便租后没有居住,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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