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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个人可以办理公积金吗?

158****1819 | 2019-04-06 21:26:26

已有3个回答

  • 142****9079

    辞职后公积金是可以自己交的。
    公积金自己交的流程:
    一、个人开户缴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网点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身份证、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
    (2)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
    (3)建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二、缴存:
    (1)银行代扣缴存:缴存人将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存入建行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每月自动划款,划账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
    (2)现金缴存:缴存人在建行柜面办理缴存业务,一次**多可以缴存一个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三、个人变更:
    (1)比例、基数变更缴存人携带资料在每年7月到银行柜台办理缴存基数、比例;
    (2)调整手续:身份证、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
    (3)个人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存折、银行卡等)。
    (4)个人账户封存::缴存人因失业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自中断缴存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门开具的无收入证明)。
    (5)个人账户启封:当缴存人符合正常缴存条件时,应当自恢复正常缴存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承办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
    (6)个人账户漏缴
    缴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导致一段时间内无法或无能力缴存公积金致使个人账户封存的,在办理账户启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还需要提供个人一个阶段内无收入或无能力缴存的证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无收入证明)办理漏缴手续。
    四、如果有新的公司需要账户转移,缴存人到单位就业的,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账户转移:
    1、新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转移到外地人员提供);
    2、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身份证。

    查看全文↓ 2019-04-06 21:27:29
  • 144****8323

    北京公积金业务如果状态在单位名下(缴存或封存),必须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他人办理都不行。

    如果状态为封存在管理部名下,就可以自己办理了。

    如果你查询还封存在公司名下,可联系公司人事办理一下封存管理部的手续。

    农业户籍离职后支取公积金,请先确认是否以后都不在北京缴纳公积金,因为原则上允许农业户籍支取公积金是考虑离职离京工作的前提。

    如果仅是因为离职就申请之后,可能会出现不能再在京缴纳公积金的问题,尤其是同一区同一管理部的情况。

    农业户籍离职支取公积金提供以下材料:离职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用于支取的银行卡。

    查看全文↓ 2019-04-06 21:27:27
  • 142****5067

    员工离职后公积金应当转移。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河南省员工离职后公积金转移:向需转入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根据转入中心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4-06 21:27:17

相关问题

  • 辞职后公积金一般不可以取出一般的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是帐户里的钱始终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不可以用来贷款。并且个人公积金不可以个人缴纳,只可以自行缴纳"三险",公积金必须有工作单位代为办理。2.特殊情况辞职后公积金可以取出的特殊情况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当地户籍职工调离当地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3.其他情况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低工资的;从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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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方法如下: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先查查自己有多少!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的可以使用百度地图搜索!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住房公积金里面的工作人员会教你怎么填写!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然后就是银行卡。看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是使用的哪里的银行卡。比如我的长沙的就是建行的。准备好可以正常使用的银行卡!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 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资料。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资料给银行,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每一步都会通知你在几号窗口办理.按照他们的提示来办理就好!6**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二天到账。整个提取流程就搞定啦.第二天就可以去ATM查看一下有木有到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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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辞职后公积金一般不可以取出一般的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是帐户里的钱始终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不可以用来贷款。并且个人公积金不可以个人缴纳,只可以自行缴纳"三险",公积金必须有工作单位代为办理。2.特殊情况辞职后公积金可以取出的特殊情况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当地户籍职工调离当地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3.其他情况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低工资的;从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4.办理方法凭公积金存折和本人的身份证以及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厂)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提取,就会转到你现在的新单位,需开具新单位的证明,不同省份没有关系,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负责办理的。综上所诉,一些简单的关于辞职后公积金的处理方法,供大家参考。当然,遇到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咨询一下单位或者是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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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后应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提取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身份信息后会将公积金转到申请者的个人账户中,不是直接在银行就能提取的。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7、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9、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公积金其他用处:1、购房;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3、租房;4、父母给儿女购房;5、销户可提取全部余额;6、纳入低保特困可提取;7、治疗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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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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