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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的楼间距多少合适?楼间距多少米比较合适?

156****9536 | 2019-05-04 11:11:24

已有3个回答

  • 155****4484

    按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等。
    按照国家有关住房楼间距的规定,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底层窗户)为标准。楼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其中a是指各地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一般情况下,我们也可以用这样一个公式:
    楼高:楼间距=1:1.2
    把公式翻转一下,楼间距就是楼高的1.2倍。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不同区域的冬至日照时间和日照角度都不一样。比如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另外,如果房子本身不是作居住之用的,楼间距也没有必要达到这样的标准。对于非居住楼,根据楼房本身是多层还是高层,楼间距也有不同。

    查看全文↓ 2019-05-04 11:11:59
  • 141****2982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南北朝向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这一系数,东西朝向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5。而房屋的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打个比方,一栋楼有30层,按照2.8米层高来算整栋楼高就是84米,那么楼间距按照1:1.2来说100米较为合适。房屋左右间距一般普通多层(4-6层)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m,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m,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m。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小间隔距离。

    查看全文↓ 2019-05-04 11:11:55
  • 141****2004

    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
    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查看全文↓ 2019-05-04 11:11:51

相关问题

  • 所谓楼间距,是指两相邻楼的外墙面距离。同一个小区两栋相邻的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满足必须的日照时长、采光、通风、隔音等要求。1、楼高:楼间距=1:1.2的比值计算,城市住宅冬季日照应不小于两小时。房屋左右间距;2、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2;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3、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

  • 高层的楼间距是需要分情况的,若是为点式建筑,而且是南北朝向的,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倍,且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面宽的1.2倍,其**小间距为30米;若为东西向的,不得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4倍,其**小间距为18米,这也约定了两相邻楼的外墙面距离,同时也是同一个小区两栋相邻的楼与楼之间的距离。一般来说,在理想状态下,房子的楼间距越大,意味着楼房的品质会越好,而且业主的隐私性也会越好,噪音污染也会越小,但是开发商会充分利用土地的空间,如果楼间距越大,那么房屋相应的公摊也会越大,房屋的套内面积反而会变小,所以,楼间距只要在标准范围内,都是可以的,不用过于盲目的追求超大的楼间距,反而加大了房屋的公摊面积,造成更大的经济负担。

  • 不一定 还得看宽度! 国家规定冬季采光2小时就算合格!万一他没那么宽虽然中午没阳光 但 上午下午也可以有阳光 也不算影响! 所以现在的楼多数都是塔楼 不是很宽的排楼!完全不影响 是全采光 大约需要1.2倍!70米左右!《后面1楼》 后面楼层高可以按比例减去高度!距离!比如你后面9楼 35米左右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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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底层窗户)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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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要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与土地利用规定来决定,没有必定的标准。比如北方的楼房相对间距要大些,南方的相对要小些,而象重庆那样的山城根本无法具体标准。一般来说,对于南北向排列的房屋,楼间距不小于楼高的0.7倍;东西排列的房屋,楼间距不小于楼高的0.5倍。  具体规定参见下列《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条款:  1.0.5.4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5.0.2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5.0.2.2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  5.0.2.3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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