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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的房产怎么分割?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31****0135 | 2019-05-05 23:14:39

已有3个回答

  • 135****1570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后购买的房子,分以下几种情形: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5.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9-05-05 23:15:13
  • 132****7026

    《新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所得为夫妻共同所得,婚前如果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么房子离婚时就是房产证上的那个人的。

    1、如若夫妻一方可以提供证明,证明房产为一方父母为其全额购买的话,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论结婚与否!**后都是个人独有。

    2、如果明房产证上是你老公的名字,按揭你的签名和手印可以说明你参与还款了,这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9-05-05 23:15:07
  • 137****6819

    不用证明,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法律文件表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男方名字。若男方父母付全部款项,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的通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婚姻法司法解释,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女方名字。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即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判决:

    1、男方父母出全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离婚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又缺乏明确赠与一方的证据,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房子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2、男方父母付部分款项,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按揭贷款:

    (1)若男方父母没有赠与协议不能视为赠与,只有转账凭条应当作为债务处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对父母承担还款义务,这一点婚姻法相关解释也有规定。

    (2)在**款是赠与的情况下,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分割产权,只能就实际参与还贷部分及其部分,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5-05 23:15:03

相关问题

  • 1、老公婚后贷款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老公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则在离婚时,法院会优先考虑判给丈夫,而婚后用共同收入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法律依据:1)《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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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离婚房产分割方式:1、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2、 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二、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离婚房产分割方式:婚后双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因为没有详细描述你的情况,所以无法给你详细的分析和解释。如果想了解更细致,可以跟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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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完结婚证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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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多种情形下有不同的认定,具体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五、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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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是否明确表示给哪一方或者有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给谁,这样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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