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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如何计算

142****4715 | 2019-06-04 17:22:37

已有4个回答

  • 153****1332

    一、企业房产税怎么计算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

    查看全文↓ 2019-06-04 17:22:59
  • 146****5853

    交房一般就涉及物业、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交接,如果房产内部还有家具家电,还要核实清楚是否有被更换或搬走,**终业主才交钥匙,正式完成交易。
    而上述的水电等交接,就要分别到管理处、水务局、有线电视台、供电局等部门去办理,双方应准备好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等,部分区域像罗湖区,办理水电交接的时候也许要提供抵押合同,交易双方**好在去之前打电话进行咨询,以免来回跑动。
    **主要的是之前有签订《交房保证金协议》,如果房子内部家具家电完整,就交回给业主保证金。如果家具家电确实有缺失,那么经过双方协商后可以在保证金里面进行抵扣。

    查看全文↓ 2019-06-04 17:22:54
  • 151****4121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
    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第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第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查看全文↓ 2019-06-04 17:22:49
  • 144****0883

    添加老师微信 今日与您分享:

    前碧桂园CFO著《我在碧桂园的1000天》《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遵从指引—房地产业.pdf》《房地产行业 新收入准则培训材料.pdf》《税务筹划案例大全2017修正.doc》《企业股权转让;合并、分立与资产重组的税务处理》《营改增后**新土地增值税竣工清算实操大全》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正进行的如火如荼,房地产企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为此发文,以明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为了帮助您顺利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天职税务将以专题系列的形式,和您聊聊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那些事儿。

    本专题内容主要分为三个篇章:一是基础篇,二是实务篇,三是申报篇。其中基础篇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基本政策及基本概念;实务篇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同阶段收入、成本、毛利额的处理以及常见问题;申报篇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同阶段申报表的填报实务等。

    基础篇一
    基本政策

    要想做好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就要先对房地产企业相关的政策法规深刻的了解。

    那就让我们先来看一看,总局关于房地产行业所发布的文件都有哪些。





    (点击图片可看大图)

    相关说明:

    1.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首先应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2. 以上列举政策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主要且普遍适用的政策。

    3. 对某些特殊情况在具体操作时还需要看当地具体规定,如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的确定。

    业务实例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成立日期为2015年6月1日,2016年3月1日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8年6月份开始预售。

    问题1:

    在2017年度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80万元,能否作为筹办期间发生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不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即该房地产企业的筹建期间为自批准筹建之日起至2015年6月1日。显然2017年度不属于企业的筹建期间,不能适用2012年15号公告关于招待费扣除的规定。



    问题2

    2017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否向以后年度结转,待2018年有预售收入时再一并扣除?

    答:不可以。

    曾经有国税发(2006)31号第八条规定: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

    但是该文件自国税发 [2009]31号文件出台后,[2006]31号文件自动失效。

    同时在《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的失效废止目录中。

    查看全文↓ 2019-06-04 17: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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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第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第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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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公司房产税如何计算?其实有三种情况。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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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第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第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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