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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全国土地征收价格一样吗?

133****9384 | 2019-07-31 18: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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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2597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土地条件相当的均值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的一定年期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具有全域性、分用途、平均性、有限期、时效性等特点。
    基准地价是政府制定管理措施和投资决策的依据,是评估宗地地价的基础;公布的基准地价,对土地利用、流动有引导作用,也是国家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依据。 各城市的基准地价内涵有所不同,但随着规范化管理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城市按统一规定进行了基准地价的更新。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北方城市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为七通一平(路、上水、下水、电、讯、暖、燃气、土地平整)或六通一平(无燃气);
    南方城市一般为六通一平(路、上水、下水、电、讯、燃气、土地平整)或五通一平(无燃气)。

    查看全文↓ 2019-07-31 18:38:17
  • 151****0555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查看全文↓ 2019-07-31 18:38:00
  • 134****0439

    不一样
    依据《土地法》第47条第2款可知: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根据地方是否制定了统一年产值标准,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公式有以下两种情形:
      1.在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情况下,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等文件的规定,所谓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县行政区域为主),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统一年产值标准应设定基准时点,一般3~5年调整一次。
      因此,如果被征地所在市、县已有征地统一年产值,那么结合《土地法》第47条第2款可知:土地补偿费=被征耕地面积×该耕地每单位面积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倍数
      2.在没有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情况下,土地补偿费的计算
      地方实践中通 常根据统计年报表计算出征地前三年该耕地的平均年产量(也可以采取由地方政府根据统计年产量,分区域定出年产量)乘以平均农作物价格得出该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其中农作物价格在调查市场价格和国家牌价(包括征购价和超购价)的基础上,选择两者中较高价格确定。而且耕地的年产量也应当包括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产量。
      即在没有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情况下,结合《土地法》第47条第2款可知:土地补偿费=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量(包括副产品)×平均农作物价格×补偿倍数。

    查看全文↓ 2019-07-31 18:37:56

相关问题

  • 一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会制定各地区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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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是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不管是商品房,小产权房都可以自由买卖的,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讲,商品房更体现更能受法律保护,后者就自能说是民间自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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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国家规定委托人可以就卖房各项权限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递减过户等。委托卖房需要满足一下几个条件:1、委托人与受托人在同一个公证处办理公证,费用一般在400左右,且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在房产所在地银行等地方被承认的;2、委托人委托后一般均不接受转委托,如抵押物业需倍加注意添加担保公司人员为受托人(自赎除外);3、、大部分城市房产交易过程中公证书涵盖的受托人不具备收款权限,涉及款项须业主本人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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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过批准可以用于市场上进行销售而建的房子。这时房子是作为一种商品可以进行正常的买卖。与之有区别的是不可以进行市场买卖的房子,这样的房子也包括住宅房。商品房包括住宅房、商业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包括住宅房,但不仅限于住宅房。我们买房子的时候要注意是否是商品房,如果不是,那样是无法进行上市交易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就是说房子并不是住在里面的人真正所有,您进行了私下交易也是无法过户的,这个房子对于您并没有法律保护。有些无产权的房子,比如集体房,就算是买了以后也只能是居住,拥有居住权没有房产权,以后想卖掉个人也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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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可以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具体流程如下:  通常在《购房合同》中都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可以说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这里又可以分为两种: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以及购房者自己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  第一种、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办理流程。  1、签订委托协议  (1)开发商必须在什么期限内办理产权证。  (2)开发商须在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收缴凭证。  (3)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时该如何处理,**好能明确赔偿金额等。  (4)如果贷款银行扣押产权证和购房合同,业主该如何核验产权证。  (5)如果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该由谁办,费用等。  (6)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一定要正式的开发商数据。  2、缴纳产权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在缴纳之前,一定要想方法打听确认是否有误;交钱之后,要保留好收款凭证,记住收款凭证一定要该单位的公章。  3、领取产权证  在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a核对证书的数量;b核对产权证的记载,如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c特别要注意的是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d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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