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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二手按揭房怎么卖?

147****8306 | 2019-09-03 19:41:09

已有3个回答

  • 155****7443

    按揭房怎么卖给别人
    1、先把贷款还了,没还贷款,银行和房产局是不会给你办任何手续的;还了就没有什么月供了。
    2、有房产证吗?有的话就要交契税5%(固定要交的),营业税5.55&(没满5年),个税2%(没满5年),土地增值税1%(你朋友的房子如果是超过144平米的要交),防洪印花税0.2%(固定交的)。没有房产证就去撤备案了,更名,领回契税。
    按揭房怎么卖给别人?买二手按揭房贷款有哪些风险?
    买二手按揭房贷款有哪些风险?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在二手房按揭过程中同样存在,交易双方应尽量规避。在办理按揭手续时存在的风险主要有:
    1、办理二手房按揭,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典质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只会支付首期款,假如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也就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卖方可要求买方提供担保人或质押等方式避免此类风险。
    2、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该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为宜,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评估讲演,取评估价和交易价中较低的价格确定其贷款金额。买方需要支付不少于30%的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买卖双方不清晰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3、为了有效地规避二手房按揭中的风险,建议使用银行提供的监管业务。如建设银行推出了特色产品“百易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它由银行作为中间人确保卖房人收到全额的卖房款,即买卖双方在谈妥了交易价格签订买卖协议后,在银行的监视下办理过户等手续,在首期款的支付以及尾款的收取等都通过银行进行,这样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收费尺度是:50万元以下收取3.5‰-5‰,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查看全文↓ 2019-09-03 19:41:52
  • 152****1189

    贷款没还完,是可以卖掉房子的。第一种方法是转按揭。第二种方法是用买方的**款缴清剩余贷款。第三种方法是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可以转按揭。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人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用买方的**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者原房主已经归还大部分贷款,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
    买家会认可**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来进行交易。
    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以结清按揭贷款
    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用来向银行申请贷款。房主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款来付出售的房产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9-03 19:41:42
  • 135****1395

    可以。转按揭交易转按揭是指将房屋产权人(上家)欠银行的贷款转让给下家,原抵押关系解除,下家以所购房屋重新向银行作抵押。
    这种转让方式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按揭银行允许提前还贷并开设了转按揭业务,有指定的转按揭担保机构;
    2、下家具备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
    3、下家的贷款额度受到限制,一般来说,若下家欲贷款数额超过或明显低于转按揭的贷款数额,则难以成功。
    交易过程:
    其交易过程可以概括为:居间委托———前期审查———签订买卖合同———转按揭申请———过户抵押。
    风险:
    通过转按揭方式转让按揭房,上下家的风险较低,但交易周期相对较长,通常需要一个月到一个半月转贷审核期,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过程中,银行风险主要通过他们自身的金融服务流程和转按揭担保机构来消化。上下家的风险主要通过中介机构和合同约定来防范。

    查看全文↓ 2019-09-03 19:41:32

相关问题

  • 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交易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并且一定要交易,此时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对于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签定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请看以下论述。  房屋没有产权证,订立买卖合同并不因此一定无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救应当认定为有效。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证明,仅仅起到证据的作用,证明那套房子是你的,不是别人的。此外,无任何别的意义。物权法是调整静态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不涉及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因此,在调整物的交易流转领域还是应当适用合同法,并结合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效力作出判断。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依此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再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这样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才生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该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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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刚买的按揭房屋是可以卖的,但是在买卖之前是需要先将银行的剩余房贷贷款还清,然后再去房产局解押,撤销抵押办理出房产证后,买卖双方再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就可以了。还银行贷款的钱看个人情况,可以自己拿钱去解押,也可以要求买方垫付,然后从过户完成后扣除。2,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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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切忌直接给**解抵押先简单介绍一下房屋有贷款而需要解抵押的过程,参见下图。一、切忌直接给**解抵押二手房要买卖,首先需要结清贷款,也就是解抵押。很多房主会要求,“你先付个**,让我去把房贷还完”,但直接把钱给业主,可能会面临以下两种风险:(1)卖家不止有一笔贷款。你的**出去了,房子的贷款可能还没还清。陷入两难境地,进,拿不到房子,退,收不回**。除了银行贷款,卖家有可能还将房屋做抵押借了别的钱,如果是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利息难以估算。极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卖家拿到你的**去还钱,但只是杯水车薪。案例:2012年6月,孙女士购买了邱某位于亦庄的一套房子,总价为228万元。在邱某的要求下,孙女士先行支付了158万的**款拿到了房屋钥匙,因为该房屋仍然欠着银行50多万的贷款,需要解抵押之后才能过户,邱某承诺会用孙女士的**去还剩余贷款。11月,双方顺利网签,但网签之后,邱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过户时间,直到2013年5月,孙女士去房管部门查询才知道,房屋已被查封。原来邱某在网签之后几天,又将房屋做了抵押,抵押给了自己的债主张先生,并设定了195万元的抵押权,并授予了对方代为处置房屋等多项权利。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房屋没有过户,孙女士没有房屋的产权。而邱某的债主张先生有“优先追偿权”,即使该房屋被拍卖,所得钱财也优先偿还抵押借款。也就是说孙女士即使诉诸法院也很难拿到赔偿。(2)卖家挪用**款。卖家并没有如约去办理解抵押手续,而是把钱用作他处,甚至会提出再给一笔房款去解抵押的无理要求。**麻烦的是,业主因为没去解抵押而导致房屋被查封,因为查封房无法过户,好则耗时费力,差则钱房两失。案例:2010年1月10日,徐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住宅,签约时房主说房屋有抵押,抵押金额是205万,自己一时间很难凑齐钱来解抵押,所以希望徐女士先支付205万元的**款来解抵押,并且无法办理资金监管,但可以承诺一定会在解抵押之后即办理过户。徐女士确实喜欢这房屋,又相信房主,便将205万打给了房主。一个月后,徐女士贷款审批下来,要去过户时,房主却突然联系不上,经过多方查找,发现房主在家自杀,而徐女士的205万**款不见踪影。经过司法核实,房屋确实抵押给了个人,抵押款是130万,而不是205万,而且房主并没有拿着钱去解抵押,徐女士的205万不翼而飞。二、房款进行资金监管一般买一套二手房需要1-3个月,金额大、时间长、手续繁、证件多。稍有不慎,大额房款可能被骗。这样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有被伪造的房产证骗去大额**的买家,也有被坑骗不明不白丢掉产权的卖家。而“资金监管”就是专门防范这些风险的。简单来说,做“资金监管”就像买房卖房时用了“支付宝”一样,货不到不付款,同理,不“过户”不给钱。买房人不是直接付款给业主,而是把钱放在银行一个被“监管”的独立账户上,过户完成,这笔钱才能解冻给业主。万一“过户”出纰漏,别担心,钱一分也不会少。目前,北京二手房交易,通过中介成交的必须进行建委资金监管。个人成交的,暂时没有强制的要求。所以,建议买房人留个心眼,把房款打入资金监管账户。注:2016年12月15日起,北京所有城区通过中介购买的二手房都需要进行住建委资金监管。资金监管原理案例:业主欠债,吞了**还高利贷的真事,发生在北京海淀区。业主说房子还有91万贷款没还清,要求买房人小明把**187万打到他还款银行的账户里,方便他马上把抵押解掉,才能过户。后来小明才发现,业主除了银行贷款还欠很多债,他当天就把187万全部划走,还了高利贷和其他债主。结果是,业主欠债太多,房子资产加起来都不够还钱——资不抵债。法院判了也没钱还。如果这187万不是直接给业主,而是通过资金监管,业主不可能拿到钱。买二手房的时候可能会遇到房东有贷款、着急出国等各种着急用钱的理由来让你先付**,并且直接给钱,这个时候就一定要留个心眼了。总而言之,二手房买卖一定要进行资金监管,不要直接将房款给卖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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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卖,只不过税收要高一点。现行的个人二手房交易的执行细则规定:1、2016年5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差额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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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卖,只不过税收要高一点。现行的个人二手房交易的执行细则规定:1、2016年5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差额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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