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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无房能申请廉租房吗?应该怎么做呢?

132****4176 | 2019-09-23 09:57:47

已有3个回答

  • 143****7662

    不能。廉租房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9-23 09:58:22
  • 154****2064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查看全文↓ 2019-09-23 09:58:18
  • 144****8796

    只要符合当地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个人也可以申请
    廉租房的**小居住面积、**低收入标准都由各地政府依当地实情情况制定,另外通常申请人还需要符合的一般申请条件包括:

    1、申请人须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规定人均**小面积;

    4、申请人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查看全文↓ 2019-09-23 09:58:11

相关问题

  • 徐州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凡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人均收入600元以下,具有5年的城市户口的家庭均可申请享受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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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去你自己户籍的街道申请

    全部6个回答>
  • 不能。廉租房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一、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二、廉租房不得申请条件如下:(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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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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