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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155****5509 | 2023-01-17 0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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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9119

    在婚姻存续期间贷款买房,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共同还贷的前提条件之下,无论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的时候,都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说是由父母出资,夫妻共同还贷,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来区分产权,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上诉法院。
    因为现在房子还在还贷款的阶段,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在协议离婚的时候,离婚的债务是可以归属于一个人的,也就是由当中的一名债务人员来继续承担,在确认协议当中可以写明关于债务处理的方案。除此之外,也可以先把房子的贷款还清,取得房屋的所有产权之后,把房子出售掉,按照当时所购房的份额来分配房款这种方式,在分配的时候不容易引起纠纷,也更加容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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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夫妻买房写明按份共有,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在离婚时,房屋依照合同约定的份额由双方进行分配。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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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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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所有收入,包括公积金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你有一半权益,。婚后买房子,只要没有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是登记人是你俩谁,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共有,你有一半权益。离异,住房你可以主张得到一半,可以双方协议住房归男方,给你一半的房价赔偿。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男方以后个人债务,和你无关,把分割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手印,做个公证,注意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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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买房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单独所有,离婚时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分割房产。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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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都要经历缴纳**,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1、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2、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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