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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与资产评估差别

131****5404 | 2020-10-29 14: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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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2994

    土地评估时需要由专业人员,遵循土地评估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土地的经济以及自然属性进行在现实经济活动当中的收益评估。而资产评估需要根据国家的规定以及相关资料,在特定的目的之下,遵循适用的原则,对相应的资产做出估价。二者评估的对象不同,使用到的方法也各不相同,对于土地评估来说,更多的是综合评定出土地或者是多块土地在某一状态之下的价格。
    二者在评估的过程当中,实际不是由评估人员进行定价,是通过市场价格的形成以及以社会经济发展为核心,预算出在经济活动当中的收益状况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并且是针对于某一特定时间内所给出的合理价格。在评估的过程当中,要遵循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客观的评估结果。尤其是对于资产进行评估时,要对企业的资产情况、债权债务以及经营情况做全面的清查。

    查看全文↓ 2020-10-29 14:37:06

相关问题

  • 一般来说具有资产评估的资质可以进行房地产评估,根据评估的目的不同,资产评估机构能够评估房地产土地,比如对整体企业或是股权进行评估。资产评估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无形资产,房屋,土地以及机器设备等等进行评估,主要是为了用于了解资产价值的大小,为以后产权交易的行为做保障。针对于相应的土地评估,需要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准,具备有房地产评估能力,会由住房建设部门颁发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进行土地评估时,必须具备公平公正客观到扬州,特别是在针对于征地拆迁的过程当中,房地产资质评估报告决定了拆迁人房屋的价格和能够得到的补偿。进行土地评估时,首先要有明确的估价目的和估价对象,根据相应的时间节点准确的评估报告。

  • 一般来说具有资产评估的资质可以进行房地产评估,根据评估的目的不同,资产评估机构能够评估房地产土地,比如对整体企业或是股权进行评估。资产评估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无形资产,房屋,土地以及机器设备等等进行评估,主要是为了用于了解资产价值的大小,为以后产权交易的行为做保障。针对于相应的土地评估,需要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准,具备有房地产评估能力,会由住房建设部门颁发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进行土地评估时,必须具备公平公正客观到扬州,特别是在针对于征地拆迁的过程当中,房地产资质评估报告决定了拆迁人房屋的价格和能够得到的补偿。进行土地评估时,首先要有明确的估价目的和估价对象,根据相应的时间节点准确的评估报告。

  • 土地资产转让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不仅涉及到土地的资产需要评估,针对于个人股权转让,国有资产股权转让和企业重组等多种业务都需要进行评估。在进行转让时,需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计和评估。土地资产转让本身属于一种买卖的行为,与股权转让不同,因为转让的客体以及交易的主体会产生较大的差异。比如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公司股东只能够转让自己所拥有的公司股份,不能够转让公司的资产。而且在进行转账时,股权转让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的税目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进行转让时,需要提供原土地证或是土地证明材料,包括原始的土地出让合同。

  • 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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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价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另外路线价法也是土地价格评估中常用的方法。  (一)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基本、**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带估土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替代经济原理。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同一市场上,对于具有相同效用的商品,应该具有相同的市场价格,即具有完全的替代关系。在同一市场上具有替代关系的两个以上商品会因为相互竞争而使其价格相互牵制而趋于一致。市场比较法就是通过对具有替代关系的类似土地的交易价格进行修正,求得待估宗地的价格。    (二)收益还原法  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由于土地具有永续性,因而人们可以期待外来的土地收益。当把这未来若干年延续而不断取得的土地纯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折现为现在的价值时,它就表现为土地价格。从理论上讲,具有永续性的财产都可以出售,即都有市场价格。而这个市场价格也就是财产的现值,亦即等于其未来纯收益的折现价值。其简单意义就是,投资购买一块土地而获得的纯收益,在价值上等于将这笔投资存入银行而每年获得的利息量。这就是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原理。  由于土地收益是不同生产要素组合的结果,土地只是其中的要素之一,还有人类劳动、资本、管理和科学技术等,因此,土地纯收益是在土地收益中扣除非土地收益的贡献量,或其应得的报酬后的余额。这种土地纯收益是因食用土地而带来的,理应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因此,它就是地租。  收益还原法一土地纯收益的确定为前提,因此,它只适用于由收益的土地和建筑物或房地产的估价。  基本公式:  土地收益为无限年期  V= a / r  V —土地收益价格  a —土地纯收益(地租)  r —土地还原利率  (三)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在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的价格的方法。成本逼近法是从投资成本角度来考察土地的价值,但它不能完全反映土地的真实价值。因为一宗土地的价值高低,主要取决于在土地未来利用中所产生的收益大小,而不是取决于对这块土地投资改造的费用大小。成本逼近法一般用于新开发土地、工业用地、既无收益又无比较实例的公建、公益用地的价格评估,选择该方法时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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