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房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棚户区改造房属于安置房性质,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当被安置人持有房屋满五年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后,就可以办理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这样,该房屋就变成了正规的商品房,可以自由进行买卖过户。
棚户区改造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步骤
1. 提交材料:买卖双方需要在一个月内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相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所需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2. 缴纳费用: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缴纳手续费、契税和印花税。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如果有特殊情况,买卖双方或一方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办。
3. 登记申请:买方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 提供资料:办理申请时需要准备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等。
5. 领取权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总结
棚户区改造房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前提是被安置人持有房屋满五年,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在房地产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缴纳费用,并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过户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销合同、销售发票等。完成审查后,买方可以领取房地产权证。
结束语
通过合理的办理步骤和提供必要的证件资料,棚户区改造房屋的过户手续可以顺利进行。这为购买棚户区改造房屋的市民提供了便利,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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