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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面对这5种物业费,业主们要学会说“不”!

来源:眼里只有房   发布时间:2019-12-05 00:00:00

如今,拒交物业费也会影响个人征信了,所以,一般情况下,业主们绝不敢轻易拒缴物业费,生怕给自己的个人征信带来负面影响。虽说每月物业费数额不大,也就几百块钱,但你要知道物业费可是一项长期的支出,时间久了,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就比如每月物业费300元,一年就是3600元,70年那可就是252000元!看到这个数字,你还认为物业费不值一提吗?在此,小编要说的是,12月起,面对以下这5种物业费,业主们要学会说“不”!

第1种、预收过多的物业费

为了公司可以正常运营,物业公司提前收取一些物业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根据我国物业法规定,物业公司在预收物业费,*长不得超过6个月。换言之,如果你小区的物业公司提前预收一年的物业费,那么业主们就可以拒缴了!

第2种、额外服务的物业费

有些物业公司在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就擅自增加了额外服务,并以此来向业主们收取多出来的物业费。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除非已经获得了业委会的同意,否则业主们就可以不用缴纳额外服务的物业费。此外,如果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那么业主们也可以拒缴物业费,不过需要有足够的证据。

第3种、超出标准的物业费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所制定的标准,就比如一级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二级收费标准为0.75元/平方米,三级收费标准为0.45元/平方米,四级收费标准为0.35元/平方米。如果你们小区物业在收取物业费时,超出了规定标准,那么业主们就可以拒缴超标的物业费。面对超标的物业费,业主们一定要与物业公司沟通,并让他们提供收费依据。

第4种、没签合同的物业费

物业与业主是劳务合同关系,即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物业没有与业主签订物业合同,就擅自提供了物业服务,那么业主们就可以不用缴纳物业费了。不过,如果物业公司已经与业委会签订了物业合同,那么业主们还是要正常缴纳物业费的!

第5种、延迟收房的物业费

在正常情况下,物业公司都是在业主收房时就开始收取物业费的。但是,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延迟收房了,那么在延迟交房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就应当由开发商缴纳,而非业主个人承担。

也许你不在乎那几百块钱的物业费,但你要知道时间久了,物业费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些可都是自己的血汗钱!所以,小编提醒广大业主们,12月起,面对以上这5种物业费,业主们要学会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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