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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拟以两笔供应链应收账款债权进行资产管理,总规模合计13.225亿元。
具体而言,阳光城拟通过深圳前海联易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受让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上游供应商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的方式开展资产管理工作,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各子信托计划单独成立,单期规模不超过5亿元。
基础资产方面,保理公司对阳光城及其下属项目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该应收账款债权初始为债权人/供应商向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提供境内货物买卖/服务贸易或境内工程承包/分包服务等而对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享有应收账款债权;
期限上,各信托计划期限均不超过1年,总期限不超过2年。增信措施上,阳光城基于相关交易合同,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就下属项目公司各笔债权向保理公司及信托计划出具《付款确认书》进行债务加入的方式对项目公司基于基础合同项下的应付账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并对下属项目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另一则公告显示,阳光城拟与深圳前海联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联塑保理”)合作供应链反向保理业务,公司下属项目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将其持有的对项目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联塑保理,联塑保理基于公司的授信为公司下属项目公司的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具体而言,上述债务加入额度为3.225亿元,期限为2年。增信措施上,阳光城作为共同债务人以债务加入的形式,对联塑保理与供应商、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之间因供应链保理产生的债权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