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建发布《广州市直管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吉屋房产热点   作者:吉屋网头条   2023-10-12 11:03:29

2023年10月1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直管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承租条件、租金和直管房的用途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直管房,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六区范围内,由市、区两级住建房管部门管理的直管公产、经租产、代管产、托管产等类别的房屋。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划拨使用、移交国有租赁平台实施市场化运营的直管房及单位公房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直管房住宅主要用于历史租户的居住使用。

对因租户腾退等原因空置的住宅,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移交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等用途,相关直管房使用管理规定由房屋接收单位依法另行制定。

承租直管房住宅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承租人,并将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同住同户籍的近亲属申报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

前款所提近亲属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暂时不与承租人同住同户籍的,仍可视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

已以单位名义承租的直管房住宅,租赁期满后,原则上应改由实际使用人承租。

新租赁的直管房住宅按6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标准收取保证金,本办法施行前已收取的除外。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可免收租赁保证金。

直管房住宅每期合同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http://zfcj.gz.gov.cn/gkmlpt/content/9/9246/post_9246292.html#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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