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经开区:新购房可得购房与车位补贴 最高可得8万元

来源:吉屋房产热点   作者:jixiaoji   2023-11-22 11:13:50

11月21日,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选择货币化安置和购买地下车位(库)的购买者实施财政补贴的公告。

公告提到,将对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在广安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业主实施购房补贴;在广安经开区购买商品房的业主,从2022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可在本小区直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地下车位(库)的购买者。同时,对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广安经开区签订拆迁协议选择货币化安置,并在广安经开区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的前200名集体土地上拆迁的拆迁安置户实施货币化安置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具体为:

对符合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业主,由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套。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套每平方米30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套。

对符合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拆迁安置户,由广安经开区财政补贴8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80000元/套。

对符合条件的购买地下车位(库)的购买者,由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个车位(库)5000元的补贴,每户不超过10000元的补贴。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选择货币化安置和购买地下车位(库)的购买者实施财政补贴的公告》

根据《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激励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就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选择货币化安置、购买地下车位(库)的购买者实施财政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地点

在经开区奎阁片区购买者可于2023年11月27日起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补贴申请,办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地点:广安市-前锋区-石滨路1号,咨询电话:0826-2606952)。

二、补贴实施范围及对象

1.实施购房补贴:对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在广安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业主。

2.实施货币化安置购房补贴:对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广安经开区签订拆迁协议选择货币化安置,并在广安经开区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的前200名集体土地上拆迁的拆迁安置户(以乡镇提供签订的货币化安置协议人员名单为准)。

3.实施车位补贴:广安经开区购买商品房的业主,从2022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在本小区直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地下车位(库)的购买者。

三、办理补贴现场所提交资料

1.办理购房补贴现场所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本人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申请,需提供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购房的网签备案合同(含网签备案表)原件(收复印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需在2022年9月10日-2023年9月9日时间范围内);

(3)契税完税证明及不动产纳税发票原件(收复印件)(享受政府补贴的房屋面积以契税税收完税证明和不动产权登记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4)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收复印件);

(5)购房者的社会保障卡(收复印件);

(6)房屋属于共有的,提供其中一方的社会保障卡,但需提供其余房屋共有人的书面委托书(若夫妻双方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证明关系的法定证件)。

2.办理货币化安置购房补贴现场所提交资料:

(1)货币化安置协议;

(2)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拆迁户本人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申请,需提供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购房的网签备案合同(含网签备案表)原件(收复印件),购房者与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人一致或在同一户口本上(以乡镇提供签订的货币化安置协议人员名单为准);

(4)契税完税证明及不动产纳税发票原件(收复印件)(享受政府补贴的房屋面积以契税税收完税证明和不动产权登记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5)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收复印件);

(6)拆迁安置户本人社会保障卡(收复印件)。

3.办理车位补贴现场所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本人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申请,需提供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本小区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收复印件);

(3)购买车位(库)合同原件(收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内);

(4)银行转账凭证(或POS小票)原件(收复印件)(应在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时间范围内);

(5)购买地下车位(库)发票原件(收复印件)(发票时间应在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内);

(6)不动产纳税发票原件(收复印件);

(7)购买车位(库)者的社会保障卡(收复印件);

(8)车位(库)属于共有的,提供一方的社会保障卡,但需提供其余房屋共有人的书面委托书(若夫妻双方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证明关系的法定证书)。

四、补贴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业主,由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套。对楼面地价为1800元/平方米以上的(含1800元/平方米),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套每平方米30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套。

2.对符合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拆迁安置户,由广安经开区财政补贴8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80000元/套。

3.对符合条件的购买地下车位(库)的购买者,由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个车位(库)5000元的补贴,每户不超过10000元的补贴。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局

2023年11月20日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http://gajkq.guang-an.gov.cn/gjjgajjjskfq/c104015/2023-11/21/content_58a5bb1d1314419f83c73822139c1478.shtml

>>>>>点击查看更多广安房价广安新房、广安购房政策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