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住房公积金部分阶段性贷款政策调整为常规政策

来源:吉屋房产热点   作者:吉屋网   2024-01-03 11:23:57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将部分阶段性贷款政策调整为常规政策,并进一步加大了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装配式住宅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支持力度。

通知显示,公积金贷款缴存月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员应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此前,缴存条件“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是由原来的“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缩短而来,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此次调整将阶段性政策调整为常规政策,即2024年1月1日后均按缩短后的政策执行。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大缴存人员:

为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部分阶段性政策调整为常规政策,相关政策同步调整,特通知如下:

一、公积金贷款缴存月数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员应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2—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和再交易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系数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系数调整为10,即“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10+当前公积金缴存月数×2000。”

四、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有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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