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威远:春节房展期间购房享高额补贴,最高400元/平

来源:吉屋房产热点   作者:吉屋网   2024-01-16 14:44:48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将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23日期间举办“春节房产交易及安居产品展示活动”。在此期间,购买县城区和连界镇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房的自然人可享受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包括全额补贴不动产登记费,以及对高层次人才的购房补贴。具体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补贴400元/平方米;高级技师技能资格或硕士研究生补贴300元/平方米;本科学历补贴200元/平方米。

以下是正文:

一、补贴对象、时间

在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23日期间(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县城区、连界镇规划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自然人,享受以下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不动产登记费按缴费金额全额补贴。 

(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给予购房补贴400元/平方米;

高级技师技能资格或硕士研究生给予购房补贴300元/平方米;

本科学历给予购房补贴200元/平方米。

高层次人才购房人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补贴50%;在威远县继续工作满5年(从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开始计算,在威远县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5年,期间房屋未过户)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期间房屋未过户),再次提出申请,补贴剩余的50%。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时购房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一次性全额补贴。

(三)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200元/平方米;

在2021年5月31日之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300元/平方米。生育三孩家庭不重复享受生育二孩补贴政策。

(四)2023年度,在县外务工返乡的威远籍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100元/平方米。

以上政策(二)(三)(四) 项不重复享受,且不与其他政策重复享受,补贴资金在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予以发放。

三、补贴资格申请

(一)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时间为准),自行向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补贴的购房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为准。

四、补贴所需资料

(一)《威远县购买县城区、连界镇规划区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由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出具,相关单位对申请表相应事项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后由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统一备案存档)。

(二)购房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房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由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审核购房人网签合同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

(五)《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购房人《不动产权证书》办证缴费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

(六)高层次人才购房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技能资格,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县教育体育局审核购房人学历,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退休时间,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

(七)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购房人需提供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卫生健康局审核购房人生育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

(八)在外务工返乡的威远籍购房人需提供户口簿、2023年度在威远县外工作的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户籍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购房人在外务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

五、其他

(一)对补贴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个人法律责任。

(二)本补贴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2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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