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山东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优化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3月14日起施行,已受理审批业务不再追溯调整。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优化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加大对职工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支持力度,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职工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高品质住宅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限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万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3月14日
- 临沂公积金:买高品质住宅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