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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住宅维修金是做什么用的吗??

131****4571 | 2012-08-23 11:42:11

已有2个回答

  • 158****4450

    按规定,业主使用维修资金,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即需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占专有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使用。
    也就是说,要使用维修资金,需要面积、人数均达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使用。

    查看全文↓ 2012-08-23 11:51:40
  • 135****4040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小区电梯坏了、外墙渗水了……要维修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都可以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参考下这篇新闻。http://www.jiwu.com/news/853197.html

    查看全文↓ 2012-08-23 11: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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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前因建筑防水材料的限制,房屋的屋面都为坡屋面,大量坡屋面的建筑显的单调,于是把建筑屋顶的外墙伸高,使建筑物的立面造型新颖、别致,向女孩子一样美丽,人们把这部分伸处屋面的外墙称为女儿墙。女儿墙不但丰富了建筑立面造型,也是屋面的外围防护结构,保证了屋面上人、维修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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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提取的话比较麻烦,之前的法规规定要小区50%的业主同意,现在好像是要求本栋楼50%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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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   建立维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的保障机制。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由房管部门监管,所有权归购房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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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计算方法: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拓展资料:使用范围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农支出。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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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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