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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有一套房改房,以后想由我继承,不知房子继承要办什么手续?

148****3783 | 2012-09-04 15: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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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7082

    携带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继承公证书原件和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去房管局办理房屋继承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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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房改房涉及哪些税费个人首次上市出售房改房(包括出售已购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是暂免征收增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的。但是,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1.5%;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契税按购房款总额的3%征收。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二、买卖二手房税收政策有哪些买卖二手房的各类税收共有8种。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政策,个人销售房屋应缴纳的税收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其中,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1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1、增值税的缴纳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1)对于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取得的售房收入金额征收增值税。(2)对于个人购买住房超过2年转手交易的,如是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如非普通住房,销售时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2、两种情况可免征个税,对个人自用房交易给予税收优惠。即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一些优惠规定:(1)对个人出售住房以后,在一年内换购住房的,合乎规定的可以免个人所得税;(2)对于个人转让自用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3、二手房交易中有以下三种情况不享受上述减免税优惠:(1)房屋的买卖人发生了变化。比如父亲卖的房,又用儿子的名义买房,户主变了;(2)不按市场价重新购房。比如原住房卖了以后,卖房人没买商品房,而是买了未按市场化操作的公有房;(3)有两套以上住房。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在换购住房时,只有一套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转让其余的住房时仍需缴20%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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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房改房,又可以称之为“已购公房”、“上市公房”,是职工将单位以福利的分房形式分配的房产以有关部门指定的价格将产权买断为个人所有的房产类型,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的为“成本价购买”房产可以直接上市进行交易,继承也没有法律障碍。房改房继承和赠与有什么不同?房改房继承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购房人分期付款期间调离所在市县或死亡的,由其符合购房条件的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付清房款。其符合购房条件的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不购买住房,由售房单位与其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进行经济结算。个人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不能赠与。购房者在未付清购房款期间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逝世的,由其继受人或继承人继续付款。原购房者和继受人或继承人不需要该房屋的,可退交原出售单位,单位应将已付房款扣除房租与已付房款利息的差额后退还给职工本人或其继承人,已付房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如购房者逝世无继承人,由房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管,其未交清的购房款,由接管部门补交,任何人不得侵占。房改之中的房屋如果继承人愿意继承(继续交纳购房款,办理相关手续),则产权部门必须给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已取得部分产权是可以继承的。综上所述可以明确推论出房改房可以认定为遗产,并可以由继承人继续付款办证,并可以登记继承人为产权人。房改房办理赠与公证后,由受赠人提供《赠与公证书》、仿佛买卖征询意见通知及受赠人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就可以。办理前需先缴纳评估价3%的契税及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房改房和继承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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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已经全部买断产权了,如果已经买断,可以继承。继承房产,可以由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写下分割协议,所有继承人带分割协议,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儿,房产证,原房主的死亡证明,一起到房管局,办理继承房产过户。 如果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可以由其中一人或几人到法院起诉,拿到法院判决书后,再带判决书和以上证件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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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公民之间赠与房屋属于一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赠与房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要办理有关的手续后,赠与行为才能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私房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窗口提供)。(2)原房地产产权证。(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 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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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当时建时并没有取得产权,只是给二老居住,当时有的只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在爷爷去世后奶奶才出资购买、取得产权证,房子从1996年才取得所有权,所以应当是奶奶的个人财产,不是爷爷奶奶的共有财产。奶奶立遗嘱给大女儿,只要遗嘱符合《继承法》规定的条件,应该是有效的。但涉及房产的遗嘱**好办公证遗嘱,否则将来奶奶百年后还会有麻烦。如果奶奶现在神智还清楚,建议带原遗嘱到公证处公证。将来法院会如何判,没人能猜到。但有公证遗嘱在,有产权证证明是爷爷死亡后奶奶取得的个人财产,按法律规定说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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