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买房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婚姻房产 >详情

婚前老公付**买的房子,婚后我在家里做全职太太,房贷是有老公付的,**近我们准备离婚,我想请教下我还能分到房款吗?

132****9228 | 2012-09-05 17:56:17

已有3个回答

  • 144****4140

    你可以获得婚后房子共同还贷及**部分一定比例的财产。

    查看全文↓ 2012-09-05 17:57:32
  • 147****2029

    婚后是共同还贷的,你老公应该对你有补偿。

    查看全文↓ 2012-09-05 17:57:14
  • 137****9933

    根据《新婚姻法》第十条关于婚前贷款买房归属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房屋归属及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在认定上有两个后果,其一为“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包括贷款余额亦归个人债务),即婚前谁的房屋,婚后仍归谁;
    其二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里规定的补偿,不仅涉及共同偿还的贷款本金,也涉及到共同偿还部分的增值。而考虑到除非基于特别约定,结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均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此不必区分是哪一方还贷,均应认定为共同还贷。

    查看全文↓ 2012-09-05 17:56:55
长沙买房交流群-98群(377)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