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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啊!

141****5904 | 2012-09-17 1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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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8647

    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住满5年,经济适用房才能进行买卖。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但是必须注意一点,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查看全文↓ 2012-09-17 10:16:01
  • 155****8403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查看全文↓ 2012-09-17 1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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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已购买经适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经适房退出手续。如果想取得已购经适房的完全产权,须在购买经适房满5年后补缴土地收益金等差价款,补交差价款按同地段、同类商品房成交均价的1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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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是5年以上的本市户籍;已婚、离异、或大于35周岁的单身,必须无房户;家庭申请,起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家庭收入低于本市平均收入的80%。某些具体数字会因为地区的不同有所调整,比如建筑面积的规定有的是48平米,有的是60平米;还有对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收入水平的要求不同地区也有差异。主要包括《xx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Ⅰ》(原件),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申请人户籍5年以上证明(原件),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校验原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未婚和丧偶提供证明原件,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原件),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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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申请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首先,城镇低收入家庭。具体条件是:在本市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且至少其中一方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已满2年;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布的本市当年**低工资标准以下; 家庭人均住房的使用面积在当年规定的**低标准面积(含本数)以下。 其次,在国有土地上被拆迁的家庭。具体条件有: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含本数)以下;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本市及拆迁范围外他处无住房的。**后,集体土地上被拆迁的家庭。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集体土地上被拆迁家庭,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以房屋拆迁补偿款(原房收购款、购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三项之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使用除拆迁补偿款以外资金不得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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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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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可以买卖的年限分为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购买人条件:没有限制。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 购买人限制: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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