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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好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一次性付款的,从没用过住房公积金,想咨询下现在可否将公积金提取,如能提取需如何办理?谢谢!

154****4946 | 2012-09-18 15: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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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5661

    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或付款收据开立日起一年内只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 (2)二手房转让发票(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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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如果你和你爱人双方缴纳的都是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而且购买的是产权70年自住住宅用途的房屋,公积金可以提取。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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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期房的,限购房合同条款中明确为住宅的,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限提取一次。可提取本人及购建房共有人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本次购建房的额度(购房的以购房合同或契税凭证载明的交易金额为依据;建造翻建的以土建成本为依据)。所购建住房所有权证登记为独有的,只能提取产权登记人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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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咨询我18328087809

  • 可以,带上房产证、省份证原件去房管局三楼提取,成都市公积金需到成都光电总局六楼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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