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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的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保障对象能否多次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134****5877 | 2012-09-18 17:38:52

已有2个回答

  • 156****4883

    不能多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保障对象能否多次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查看全文↓ 2012-09-18 17:39:44
  • 157****6242

    不能,只要享受一次

    查看全文↓ 2012-09-18 17:39:13
沈阳买房交流群-58群(343)

相关问题

  • 以下就是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手续:①凡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②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家庭收入情况、住房情况等材料后,提交所在社区。③所在社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户口等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后将相关手续报街道办事处。④街道办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结果报所在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⑤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初审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返至申请人户口所在社区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备案。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上报的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下发《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⑦保障对象凭《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于3个月内在本市范围内选购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1套(面积不限)。3个月内没有购买住房的,《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作废,如以后购房,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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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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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是市委市政府今年创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模式,针对部分申购群体的购房需求,出台的一项新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两种。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含)以上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二年以上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 可以的,但是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可以办理继承。在办理继承时,房屋登记部门应在继承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注明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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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是你们家户口本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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