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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厦门的户口,是福州的,但是已经在这住了10年的,低收入没房能申请当地的保障房不?

152****2230 | 2012-09-29 14:15:46

已有2个回答

  • 147****3034

    不能,有一条申请就是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查看全文↓ 2012-09-29 14:16:41
  • 133****1403

    不能,保障房是保障当地户口的人的。

    查看全文↓ 2012-09-29 14: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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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申请保障房第一个条件就是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所以你目前申请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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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申请,就是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不能申请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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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房改房),产权所有人系本人所有或直系亲属共有的,可按人均25平方米面积准予迁入夫妻、父母、未婚子女等直系亲属,已婚子女按人均面积可以整户迁入,不允许拆户迁入后再申请“三投靠”。 办理手续:凭《房产证》原件、原籍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原籍地派出所出具与产权人关系证明、《结婚证》。到区户政中心办理。一套商品房只可享受一次外地购房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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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调查人员的主要条件  (1)调查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一般不大于70周岁,且能公正办事;  (2)调查人员由社区居委会推荐,经居委会、街道办同意,上报市保障住房办批准并组织培训后颁发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人员工作证;  (3)调查人员名单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在社区内公示,接受监督;  (4)每次入户调查的同一组调查人员必须在2人以上,入户调查应佩带工作证。  3、入户调查主要内容:  (1)了解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址房屋归属及来源、人员居住情况,其他居住人员与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关系情况;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址的,应同时了解其实际居住所在地址房屋归属及来源、人员居住情况,其他居住人员与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关系等情况;  (3)了解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婚姻情况和主要直系亲属家庭成员情况,是否有未成年子女等情况;  (4)现场观察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家庭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大致情况,拥有通讯工具数量等,生活和消费水平是否超出家庭收入和是否有其它经济来源等情况;  (5)了解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大致情况,其工作单位和是否经商办企业(个体经营)等情况;  (6)了解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日常使用的交通工具情况;  (7)走访核实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日常使用交通工具、经商办企业(个体经营)等有关情况;  (8)核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中的有关数据;  (9)对填报为孤寡、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低保家庭及其他特殊照顾家庭的,应重点核实查看相关证件和材料,确定是否属于所填报的特殊照顾对象;  (10)入户调查时填写《厦门市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入户调查表》和《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地和居住地情况调查表》,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表应由被调查人签名确认。为方便入户调查,可由计算机管理系统打印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人主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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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平米以下,第一次购房**20%,90平米以上,第一次购房**30%,第二次购房**40%,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规定合同要求,签贷款合同时留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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