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买房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有什么方法可以查询某个楼盘是不是已经办理初始登记,(即确权)?

158****0432 | 2012-10-11 15:12:52

已有1个回答

  • 134****6122

    可登录“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表格下载”→“房产交易”,打开“已确权楼盘”,查找已确权楼盘信息。

    查看全文↓ 2012-10-11 15:13:00
东莞买房交流群-85群(480)

相关问题

  • 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必须办理确权登记手续,须提供如下资料到属地房管所申请办理:1、《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地址门牌及项目名称证明文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安局楼盘(幢)地址明细表;2、《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3、《商品房建设准建证》或《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原件);4、已办理预售的须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外售的须提供《商品房外销证》(原件);5、《承建工程施工执照》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总平面图(须住建局、规划局备案);已变更规划的须再提供单体平面图和侧视图(原件);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或《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原件);7、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8、符合标准的《测绘成果报告书》;9、房屋白蚁防治验收证明文件;10、《商品房产权权属申请表》一式三份(房管局网下载)。

  • 要办理分户产权的前提就是要先办理初始登记,就是先办一个整栋楼的产权(该产权没有实际意义,相当于是确定整栋的面积和户数,为分户做基础)。初始登记办理好后,原则上就可以办理分户产权的(这个是每个业主个人的房产证明,也是业主拿到手的证)。房产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和分户登记、合同备案、抵押之类的登记业务)都是在当地房屋权属中心办理,如果当地还没有该职能单位,那就在当地房管局办理。

    全部5个回答>
  • 买方如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买方与转受人在预售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后,双方持有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在转让登记上签字。

  • 1、定义不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多为房款开发企业办理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房屋由开发企业转移到购房者个人名下的登记。2、提交资料不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全部5个回答>
  • 1、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由此可见,买卖房屋并不是必须非得办理预告登记。2、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因此,从预告登记的性质上说,预告登记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即使得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