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给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在还款期间无逾期行为,可在正常还款12个月后,持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还款记录等资料,还贷期间每年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所归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全部2个回答>关于公积金贷款或代扣。你好,我在2010年购买了二手房自住,当时办理了商业贷款,我是在邮政银行办理贷款的,每月还2500元。现在我公司为职工办理了公积金,每月我公积金账户有600多元,想问我可以利用这部分公积金还贷以减轻供房压力吗?应怎样做?
138****6331 | 2012-10-16 10:19:22
已有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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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898
可以提取。贷款购房首次办理提取备齐以下资料可到我中心或塘厦、虎门、常平等办事处进行审批:(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2)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5)外市贷款购房的还需提供《授权书》原件(本市贷款购房的无需此项,具体参见说明)。注: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查看全文↓ 2012-10-16 10: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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