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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

135****7713 | 2012-10-16 11: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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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0737

    根据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的规定申请的全部流程为:申请-初审-复审-公示-轮后-公开摇号-摇号结果公示-签订租赁合同-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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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连个门头都没有就拿着营业执照申请公租房;明明名下有百万房产,却冒充住房困难群体盯上公租房这块“唐僧肉”,据悉,2015年,郑州市共有399户公租房申请者被取消资格。 案例一:“服装店”连门店都没有 拿营业执照申请公租房 “违规骗取公租房申请资格的手段五花八门,其中**新的手段,就是拿着一张营业执照,连个门头都没有,就申请公租房。”郑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4年1月,李某某拿着一张服装店的营业执照,以个体户身份申请公租房。根据郑州市的公租房新政,住房困难的个体户可以申请公租房。“但是,我们在抽查中发现,李某某的服装店没有实体,仅在工商部门注册了一下。” 在查处违规申请公租房的过程中,这种“空壳公司”**让监管部门头疼。郑州市多个区的房管部门负责人表示,现在注册一个公司的成本很低。不少公司连地址都不存在,这给个体户申请公租房的监管带来很大麻烦。 据悉,李某某在2015年1月份被所在区房管部门查出违规申请公租房并被取消资格。 “空壳公司”拿营业执照申请公租房情况到底有多严重?2016年2月15日,我们拿到了一份郑州市某个区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为了查明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场所的地址、经营范围是否一致,这个区采用现场勘察的方式对实际经营场所进行了勘察。 据该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区对已经递交材料已通过审核未录入系统的28户来郑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户进行初步摸排,17户的实际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与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不符,合格的只有11户。 两个月后,该区又对34户来郑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进行现场排查,8户合格,26户不合格。 据悉,郑州已经开始严查“空壳公司”拿营业执照申请公租房的违规行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政府部门专门派核查小组,按照营业执照的地址实地查看,并拍照取证。” 案例二:名下有百万房产 还冒充住房困难群体 查询被取消资格的399户申请者还发现,竟然有人名下有百万房产,却还在申请公租房。 赵某,郑州市民。在申请信息上,显示他的住址、身份证号,所属辖区,以及申请时间、经办人等。 “郑州公租房申请审核系统是很严密的,每个环节都有记录,便于核查。”郑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赵某2015年初申请公租房时,并没有买房。但是在等待分配的过程中,他名下添置了一套房产。 他说,按照规定,名下有房不能申请公租房。已经申请过公租房的申请者,名下新添房子需要主动向房管部门汇报,并按照程序取消公租房申请资格。但是,赵某并未向房管部门上报此事。在动态审核中,房管部门发现他的名下有房,取消其公租房申请资格。 据介绍,因为名下有房被取消公租房申请资格的申请者不在少数,郑州市各个区房管部门经常进行动态审核,抽查申请者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发现不符合条件,严格按照规定使其退出。 案例三:单位分配的公租房要求与同事合住 她只能退出 在被取消公租房申请资格的申请者中,也有一小部分人,是处于个人原因,主动要求取消其资格的。 林女士是二七区一家企业白领。她说:“单位分配的公租房要求我和同事住,我只能退出。” 2014年初,林女士的单位组织职工申请公租房,她报了名。结果房子分下来后,她突然发现,因为单位申请人多,她和另外一个同事被分配到一套两室的小房子中。 “我去年刚刚结婚,一直想和爱人有个自己的小家。和同事住在一套小房子里,我们感觉不方便,同事也觉得不舒服。”林女士说,经过再三考虑,她主动向房管部门提出取消她的公租房资格。 林女士说,她正在积极咨询政策,希望以家庭名义申请公租房。 链接:郑州公租房申请地址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房地产大厦1楼(67883316) 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60130919) 二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淮河路68号二七区保障办4楼409房间(68811100) 管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城东路80号行政服务大厅1楼(66218625) 中原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中原西路167号中原区房管局1楼(67633710) 惠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开元路8号惠济区房管局5楼506房间(63639393) 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莲花街与翠竹街交叉口往西30米路北翠竹街1号2楼服务大厅(67990017) 经开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经北一路30号经开区房管局308房间(86126212) 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黄河南路与宏图街交叉口西南角房地产交易中心8楼812房间(67880563) 发现违规申请公租房快举报,电话:67889389。

  • ① 申请受理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及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相应的保障方式。② 初审及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户籍、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生育状况等情况进行初审及在申请受理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经初审不通过或公示异议核实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③ 复核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部门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其中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收入资产情况的审查核实,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家庭住房困难的审查核实。④ 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复核合格的申请家庭情况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家庭资产、保障方式、应核发补贴金额以及拟申请承租房屋区域等相关情况。⑤ 批准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 根据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的规定申请的全部流程为申请-初审-复审-公示-轮后-公开摇号-摇号结果公示-签订租赁合同-入住

  • 单位选房后,制定本单位分房方案,并经单位职代会通过,向获得配租资格的家庭或个人分房,分配结果报市保障中心备案并在单位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房源具备入住条件后,市保障中心与申请单位、申请人签订三方租赁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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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房地产大厦十楼,政策咨询、投诉电话:67182872)领取或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签章; 2.持有关资料到中心审核备案;(1.户口簿和身份证;2.家庭收入证明,尚未成家的提供个人收入证明;3.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外地迁郑人员需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 具的相关证明。)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 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公示的房源情况后,购房人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 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 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 7.购房人持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 8.购房人到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交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