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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到底是什么意思?

152****2666 | 2012-10-19 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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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8219

    优先购买权就是,你租的房子的房东如果要买房子卖掉,如果房东的出售价格是100万的话,包括你同时又3个人要买,那房东应该把房子卖给你,而不是自己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但如果你只肯出90万的话,那房东有权卖给出家高的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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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问题的实质是,如何解决优先购买权的冲突。所谓优先购买权,是指房屋出卖人在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时,在同等条件下,房屋共有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享有的优先购买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对房屋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间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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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承租人已经放弃购买了,所以你可以出售给其他人,如果你提前收房就赔偿一个月租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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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先购买权就是指一套房子处于租赁状态时,房屋的所有权人想要出售这套房子,那么应该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样的条件比别人优先购买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不是“购房优惠”,只是一种程序上的优先权利,并不是对实体的权利,是一种相对的权利,拥有优先购买权不一定就肯定能买到这个房屋。只是法律保障了你能优先购买这个房子的权利。优先购买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才能享有,必须有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才能拥有。对于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承租人有权提出配哦长的要求。优先购买权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行使对房屋的权利时做出限制,同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行使这项权利时也有限制存在,行使优先购买权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否则将丧失这项权利,一般期限为三个月。  在二手房交易时,买方在此房屋有承租人的情况下应该让卖方与承租人达成协议,放弃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再进行房屋的交易,这样才不容易产生纠纷。

  • 房屋承租人其实就是按照一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之后获得房产使用产权的地方简单来说就是租房子的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承租人应当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租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的原件以及房东本人的身份证,可以避免二手房东的情况发生。2、建租赁合同的时候,要写明租房的期限以及所租住房屋的具体位置,尽可能的把所租住房屋的信息写详细,比如说房子的装修情况以及房屋内的家电,可以避免以后退租的时候引起不必要的纠纷。3、如果出租人并非房东,在签署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得到原房东的认可,而且租赁的期限是不能够超过原租赁合同的。

  • 申请人需取得北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单身申请需年满30周岁,离异申请需要满足离异3年以上(包含3年)。 满足条件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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