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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避税费买房不过户是否存在风险?

136****0429 | 2012-10-20 10: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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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8722

    是存在风险的。《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房屋买卖后,只签订合同而不办理登记,房屋权属是不发生转移的,也就是说,在没有申请转移登记之前,无论产权证由谁保管,房屋的产权依旧属于卖方。
    虽然双方签订买卖协议,对于双方有约束力,但假设卖方在此期间反悔,那么他所承担的责任只是违约责任,即按照协议约定退还房款并支付买方违约金,而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卖方。
    此外,如卖方自身的情况发生变化,如卖方迁居外地无法联系,或者发生意外死亡,将导致过户手续无法办理,买方当然也就无法拥有房屋所有权。
    因此,购房后应及时依法办理转移登记才是**为稳妥的做法。

    查看全文↓ 2012-10-20 10: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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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目前,我国房屋交易市场上发生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的有以下两种情况:一、买卖交易的房屋本身没有房产证,这种房子要进行买卖的话只能进行公正,但是房屋的所有权还是会在卖房,这种方式对于来家来说风险是非常大的,建议避免这种方式的房屋交易。二、买卖交易的房屋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为了少交营业税或其他的问题而只做公正不过户。存在风险:1、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如果没有拿到房产证,就相当于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交易时买卖双方做了房屋公证,但房子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卖房者的,如果真的遇到问题,如“一房卖二家”等现象,买房的风险会非常大。办理房屋公证后,房屋产权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买房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2、二手房交易时本身明明可以直接过户交易,但很多人却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户,这种情况大部分是想要少交营业税,还一些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在房屋交易时希望做公证的大多数是房产中介公司、炒房者或者还有可能是房屋本身有问题,3、如办不下房产证的人,他们为了让购房者安心,选择了大家比较认可的房屋公证的方式。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安全保险,对房屋交易也没有保障。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持有者才是房屋的所有人,只公正的话并不能充分说明房屋所有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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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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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这个风险非常大,假设几个问题, 1 房子到时涨了几万,房东毁约,不卖你了,顶多赔你点违约金,你违约金写的大也没有用,他到时一分不给你也没有多大办法。 2 在这段时间里房东把这个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儿子或者再次转卖给别人,你就只能哭了。 3 房子到时加收20%的税收,那这个税收应该是你承担的了。 4 其实这些情况还是要看人的,房东人好的话,就没有问题了;如果是不安好心的人,怎么防范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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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同时面临多种法律风险,甚至陷入财房两空的困境。 一是可能出现卖家反悔甚至是“一房二卖”的情形,当卖方感觉自己所出售房产的价格低于当前价格时,卖方会反悔或钻买主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空子,将同一套房产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承受卖方违约的风险。 二是可能会出现房产被查封的情形。有的卖方因其他债务纠纷,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强制执行,导致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认为无效,买方将承受合同无效的风险。 三是买方处理房产时遇阻。当买方交付全部房款、履行完毕合同后,虽不影响其在所购房屋中居住,但若要转卖该房产时,因房产未登记在其名下,将会遇到阻碍。此外,不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还可能出现房产被办理抵押、拍卖等损害买方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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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签订合同,合同的缴税日期和过户日期要有规定!为避免业主5年后不配合过户和违约现象,建议去做房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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