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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可以转租吗?

131****5033 | 2012-10-25 17:32:14

已有3个回答

  • 153****0956

    以别人名义申请来的廉租房,自己出的钱可以租来住吗?

    查看全文↓ 2013-01-16 22:41:35
  • 151****8283

    别人申请来的廉租房,我们跟他租算犯法吗?

    查看全文↓ 2013-01-16 22:38:34
  • 138****5791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停止廉租住房保障待遇:(一)不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待遇连续满1年的; (二)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面积标准的; (三)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四)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享受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单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在3个月内将住房退回,腾退期间按同类地段市场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查看全文↓ 2012-10-25 17: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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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住房租金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廉租户,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廉租户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目前我市廉租房租金为2.89元/平方米/月。租金核减是指产权单位按照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金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一)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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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楼主到当地房管局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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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租房不可以转租。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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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转租。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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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我家附近去年大雨就是,把邻居家房子冲塌了,去居委会申请以后,国家每月向居委会拨付他家的租楼钱。我邻居现在住上了楼房,一分钱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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