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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下雨能成为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的不可抗力吗?好不靠谱啊!

143****7663 | 2012-11-20 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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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8****9970

    连续下暴雨不能构成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的不可抗力,开发商应对其逾期交房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房地产开发商要免责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免责事实必须构成不可抗力; (2)免责事实必须是双方签订合同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发生的;(3)开发商必须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实及时通知购房者并出具证明。 事实上,天气因素对施工进度确实有严重的影响,但是风雨天气应当属于正常的天气现象,作为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开发前,就应当根据当地的天气记录、结合气象部门对未来天气状况的预测,合理预计工期,确保能在所承诺日期前顺利完工交付。 因此,开发商遇到的下雨天气不构成不可抗力事由。况且,即使真的遇到属于不可抗力的事实,也应及时告知购房者,否则也不能完全免责。所以,开发商的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其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2-11-20 17:04:26
  • 136****5663

    在现实房产交易中,开发商常以以下两个理由作为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一是施工过程中遇到了重大的困难不能解决,二是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
    其实,这两种情况都不能构成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开发商试图用此种条款将这些风险转嫁给你,所以务必要加以鉴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查看全文↓ 2012-11-20 17: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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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同时,该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可见,房地产开发商要免责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免责事实必须构成不可抗力; (2)免责事实必须是双方签订合同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发生的;(3)开发商必须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实及时通知购房者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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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合同订立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等都认定为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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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子就是为了住,可是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事情却不绝于耳。如果延期的时间不长,倒可以等等。但是如果延期交房太久,很多购房者就会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因此,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房。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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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法律对不可抗力是有明确规定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这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指的是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等,这种银行不发放贷款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况。

  • 您好! 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但是按照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略微迟延履行合同的约定,在宽限期过后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延期交房引起买方损失的计算如果卖方按期交房,买方就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日期自用或出租房屋,这部分利益可用房子的租金利益来衡量,一般是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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